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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报真实完整是对投资者最起码的尊重

第一财经 2019-06-10 12:04:30

作者:许云峰    责编:任绍敏

不论是上市公司年报财务造假,还是诸如光大、暴风的信披不充分,都实质性地对投资者造成伤害。资本市场要健康稳定发展,这个问题就必须解决。

对于A股投资者而言,最近除了对“五穷六绝”喋喋不休的指数感到无奈外,还时时刻刻担忧手中的股票被交易所问询,一旦被监管问询,次日往往大跌甚至跌停,被称为“踩雷”。

偏偏在今年,交易所对上市公司年报出示的问询函又出奇的多。统计显示,今年以来上交所对定期宝和临时公告发出的各类监管问询函达到389份,两市近800份,占上市公司总数的两成多,比例不可谓不高。

从问询的内容看,针对上市公司财务信息,尤其是公司业绩的真实性的问询占比最高,其次是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与上市公司之间的交易往来,主要涉及可能存在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及其他不当利益输送的情形。

在不少上市公司针对交易所问询函迟迟不回复或者回复难以服众之际,证监会在6月5日发布《严惩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行为 着力改善资本市场生态环境》一文,总结近年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类型,包括财务欺诈、未依法披露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未依法披露股东权益变动情况、所披露的信息存在误导性陈述、未依法披露重大事项等。强调证监会将继续加大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促使上市公司及大股东讲真话,做真账,及时讲话,牢牢守住“四条底线”。

信息披露制度亦称信息公开制度,目的在于保障投资者利益和让上市公司接受公众监督。换句话说,大众投资者和媒体等社会公众需要了解上市公司,年报、季报和各类重要信息不定期公告是主要途径,如果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造假或者选择性披露,那么投资者及公众对上市公司的认识将是不全面甚至是被人为误导的,将错过重大买卖时机或者给了大股东寻租的空间。

在近期备受关注的光大证券子公司光大资本联合暴风集团海外收购“被坑”事件中,上海证监局今年3月发布《关于对薛峰采取监管谈话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称光大证券存在公司出现风险事件时,未及时向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监局报告等三大问题,总经理薛峰负有领导责任和管理责任。至于暴风集团及其实际控制人冯鑫,近年已数次因信披问题收到监管关注函。在去年11月被收购公司破产之后,两家上市公司也均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不论是上市公司年报财务造假,还是诸如光大、暴风出现的信披不充分,都实质性地对投资者造成了伤害。资本市场要健康稳定发展,这个问题就必须解决。

很明显,信披违规的始作俑者是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高管或主要股东,通过造假或选择性披露获利最多的也是这个群体。欲根治信披违规现象,得从根源上抓起,也就是说,要对主要责任方予以重罚,特别是负主要责任的自然人,而不是惩罚上市公司本身,让全体股民承担。也就是说,只有加大惩处力度,并将板子打在主要责任的自然人身上,才能对后来者形成威慑。

同时,对于中介机构围绕上市公司开展证券业务未勤勉尽责的,证监会也要一案双查。中介机构,定位是独立的第三方,也是投资者和上市公司的桥梁,在以往欺诈上市、财务造假案例中,券商和会计师事务所往往参与其中,充当“帮凶”。而且,将不良中介一起处罚,将倒逼中介机构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发挥好资本市场“看门人”作用。

根据证监会数据,最近3年共对10家次证券公司、17家次会计师事务所、4家次律师事务所、6家次评估机构作出行政处罚,罚没金额高达2.75亿元,对9名从业人员实施市场禁入。虽有效压实了中介机构责任,但力度尚不够,未来还需加大处罚力度。

此外,还应畅通投资者索赔机制,如果亏损确系上市公司信披违规所导致,需要简化索赔程序,让相关责任方予以赔偿。

可以说,在资本市场,投资者原本就是较为弱势的一方,如果上市公司连披露的年报和各类公告都不真实,是对投资者和市场缺乏最起码的尊重,更别提敬畏。而当前监管加强的目的,正是让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更透明,让投资者更好地做出投资决策。

(作者系第一财经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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