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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购标的业绩承诺未兑现,多家上市公司收到监管关注函

第一财经 2019-06-11 23:54:43

作者:一财资讯    责编:张瑜

6月11日晚,金龙机电、田中精机和赞宇科技等多家公司因标的公司未完成业绩承诺,收到监管关注函。

6月11日晚,金龙机电、田中精机和赞宇科技等多家公司因标的公司未完成业绩承诺,收到监管关注函。

赞宇科技公告,收到浙江证监局监管关注函。关注函表示,公司此前收购的标的公司杜库达、南通凯塔以及新天达美均未完成业绩承诺,根据当初签订的业绩补偿协议,业绩承诺方双马化工、万源水务分别需要补偿上市公司1.08亿元、1.79亿元,但截至目前,双马化工和万源水务均未向公司偿付上述业绩补偿款。关注函要求公司督促双马化工、万源水务尽快履行业绩补偿义务,同时要求公司说明,目前已采取的措施及未来的具体计划。

金龙机电公告,收到浙江证监局的监管关注函,关注函表示,金龙机电与兴科电子(东莞)有限公司原股东林黎明于2017年6月,签署的《关于兴科电子(东莞)有限公司之股权收购协议》, 林黎明承诺兴科电子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7500万元、1亿元、1.3亿元。不过,股东期初业绩承诺,与实际完成情况相差甚远。2018年,兴科电子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17亿元,未完成业绩承诺。根据此前收购协议的约定,林黎明应向金龙机电补偿2.09亿元。但截至目前,林黎明未向公司偿付上述业绩补偿款。

田中精机公告显示,收到浙江证监局下发的监管关注函,关注函表示,根据田中精机与龚伦勇、彭君于2016年9月签署的《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龚伦勇、彭君承诺深圳市远洋翔瑞机械有限公司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5000万元、6500万元及8500万元。若远洋翔瑞实际实现的净利润低于承诺净利润,龚伦勇、彭君将按照《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的相关条款对你公司进行现金补偿。

根据《关于深圳市远洋翔瑞机械有限公司2018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所述,远洋翔瑞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累计实现金额1.27亿元(2016-2018 年),而期初的三年承诺金额合计为2亿元,远洋翔瑞累计未完成业绩承诺。根据此前补偿协议的约定,龚伦勇、彭君应向田中精机补偿2.13亿元。而截至目前,龚伦勇、彭君均未向公司偿付上述业绩补偿款。

浙江证监局提醒上述公司积极采取措施,督促相关责任人尽快履行业绩补偿义务,切实保障公司与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同时,监管关注函要求公司在收到关注函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告,并在7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报告,说明目前已采取的措施及未来的具体计划。

此外,昨日晚间,盾安环境也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浙江证监局监管关注函。关注函显示,根据公司与浙江精雷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邱少杰及其一致行动人、沈洪昌于2016年2月19日签署的《投资协议》,精雷股份原实际控制人邱少杰承诺精雷股份2016、2017、2018年度实现的净利润对应受让股份分别不低于2500万元、3200万元、5100万元。2018年,精雷股份经审计后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为-4187.79万元,未完成业绩承诺。根据补偿协议约定,邱少杰应向公司补偿1.28亿元。但截至目前,邱少杰未向公司偿付上述业绩补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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