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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创板法律保障升级,最高法出台相应司法文件

第一财经 2019-06-21 16:13:32 听新闻

作者:周楠    责编:杜卿卿

这是最高法历史上首次为资本市场基础性制度改革安排而专门制定的系统性、综合性司法文件。

科创板注册制的法律保障再升级,继上海高院本周一(6月17日)发布《若干意见》服务保障科创板之后,最高人民法院21日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改革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从依法保障以市场机制为主导的股票发行制度改革顺利推进、依法提高资本市场违法违规成本、建立健全与注册制改革相适应的证券民事诉讼制度等方面提出了17条举措。

值得关注的是,这是最高法历史上首次为资本市场基础性制度改革安排而专门制定的系统性、综合性司法文件。

“认可科创板上市公司在上市前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作出的差异化表决权安排,尊重科创板上市公司构建与科技创新特点相适应的公司治理结构,在司法层面首次肯定了‘同股不同权’的公司治理安排。”在当天下午的新闻发布会上,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刘贵祥谈到《意见》第6条时表示。

与此同时,刘贵祥表示,科创板上市企业等民商事案件由上海金融法院集中管辖。他具体谈到,《意见》明确了发行人在交易所发行审核环节的欺诈民事责任,明确发行人回答问题环节的陈述也是信息披露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于证券交易所经法定程序制定的科创板发行上市和持续监管等业务规则,只要不具有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情形,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可以依法参照适用;为统一裁判标准,积累和总结审判经验,将科创板上市企业的证券发行纠纷、证券上市合同纠纷、证券欺诈责任纠纷等一审民商事案件,由上海金融法院试点集中管辖。

此外,谈到投资者保护时,刘贵祥提到,目前我国证券市场有1.5亿多投资者,资本市场在投资者保护方面还应继续加强,提高资本市场违法违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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