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兴齐眼药晚间公告称,公司近日收到国家药监局下发的审批意见通知件,根据审批意见,硫酸阿托品滴眼液不符合药品注册的有关要求,不批准本次注册申请。
据公告,未获批准的理由如下:本品参照台湾上市0.01%硫酸阿托品滴眼液进行仿制研发,但经过参比制剂遴选专家会议讨论认为,台湾麦迪森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0.01%硫酸阿托品滴眼液安全有效性不充分,故由台湾麦迪森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0.01%硫酸阿托品滴眼液不能列为参比制剂。根据相关规定,不予批准。
公司表示,本次申报的3类硫酸阿托品滴眼液未予批准,不会对公司当期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另外,公告表示,公司前期申报的注册分类为2.4类的硫酸阿托品滴眼液已经获得临床试验通知书,国家药监局同意开展延缓儿童近视进展的临床试验。目前,相关工作正在进行中。
截至今日收盘,兴齐眼药收报于58元,股价与昨日收盘价持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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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在境内上市的境外生产药品转移至境内生产的,应当由境内申请人按照药品上市注册申请的要求和程序提出申请。
对于一些“国外有药,国内无药”的罕见病治疗药品,希望进一步加大引进力度,并适当降低关税税率。
根据党中央关于巡视工作统一部署,截至4月17日,二十届中央第三轮巡视进驻工作全部完成。15个巡视组将对34家经济工作部门和金融单位开展常规巡视。
徐景和指出,医疗机器人作为医疗器械领域新质生产力的代表,是各部门重点支持的领域。
记者从国家药监局获悉,自2024年4月1日起,未取得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备案)的企业,不得从事相关产品的生产和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