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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保督察组:重庆巫山永年水泥厂违法生产,滚滚浓烟群众反映强烈

第一财经 2019-08-15 09:56:48

作者:章轲    责编:汪时锋

2012年以来,重庆市、巫山县两级经济和信息化部门在明知永年水泥厂属于落后产能淘汰范围的情况下,始终没有将该企业列入年度淘汰计划。

“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唐朝诗人元稹的七言绝句,让很多人知道巫山。但在群众眼中,巫山不仅有云雨,还有滚滚浓烟。

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介绍,在当地走访过程中,有群众说,每天早上打开窗户,映入眼帘的不仅有江南自然保护区的绿水青山,还有永年水泥厂的滚滚浓烟和采矿创面。

重庆市巫山县永年集团重庆矿业开发有限公司(下称永年水泥厂)置国家产业政策规定于不顾,明令淘汰的落后产能长期违法违规生产。昨(14日)晚被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点名批评。

7月20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下沉重庆市巫山县督察发现,永年集团重庆矿业开发有限公司(下称永年水泥厂)本应于2012年淘汰的立窑水泥生产线仍在违法生产,并且环境污染问题突出,配套石灰石料场严重破坏自然保护区生态,群众反映强烈。

永年水泥厂位于巫山县建平乡建坪村7社,建有窑熟料生产线一条,产能31万吨/年。该企业于2009年9月经原重庆市经济委员会核准建设,2010年5月首次取得《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水泥)》,2012年3月建成投运至今。该企业同时配套建有建平石灰石料场,涉及采矿权两宗、开采面积0.114平方公里。2018年10月建平石灰石料场被巫山县政府关闭。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明确规定,窑径3米及以上水泥机立窑应于2012年底前淘汰。调查发现,永年水泥厂实际水泥熟料最大生产能力为400吨/日,属于明令淘汰的落后产能,但该企业一直置国家产业政策规定于不顾,自2012年3月建成以来,长期违法违规生产。督察组现场检查时,该企业仍在生产。

重庆巫山县淘汰落后产能滞后 永年水泥厂长期违法排污。资料来源:中央环保督察组

督察发现,永年水泥厂长期违法排污,严重污染周边环境。2016年以来,该企业因不正常运行污染治理设施、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厂区扬尘控制不到位、无组织排放严重等,多次受到地方生态环境部门的行政处罚。

巫山县环境监测站2016年8月29日监测发现,该厂颗粒物和二氧化硫排放浓度分别超出重庆市《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27.68倍、4.657倍。督察组现场发现,该企业生料磨、熟料磨配套布袋除尘器运行不正常,原料库“三防”措施不到位,粉尘无组织排放十分突出,设备及地面集尘严重,烟囱排出的滚滚浓烟经久不散,整个厂区笼罩在一片“灰霾”之中。

督察发现,永年水泥厂建平石灰石料场(含两宗石灰石采矿权)全部位于重庆江南市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范围内,自2012年建成投产以来长期违规从事石灰石开采活动,共计侵占保护区面积0.114平方公里。该石灰石料场关闭后,企业未积极履行法定生态修复责任,生态破坏至今没有得到恢复。现场发现,采矿形成的约50000平方米环境创面,犹如道道“疤痕”。

督察组介绍,永年水泥厂与巫山县城隔江相望,群众对其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反映十分强烈。走访过程中,当地群众说,每天早上打开窗户,映入眼帘的不仅有江南自然保护区的绿水青山,还有永年水泥厂的滚滚浓烟和采矿创面。

督察组调阅巫山县近年环境信访投诉情况发现,永年水泥厂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一直是当地群众投诉热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重庆后,群众通过电话又多次举报永年水泥厂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

督察发现,针对永年水泥厂长期违法生产等问题,巫山县党委、政府长期放任甚至支持永年水泥厂在眼皮底下违法生产。2015年8月,在明知永年水泥厂属于国家明令淘汰企业、被排除在换发水泥生产许可证之外的情况下,以需要该厂协同处置生活污泥为由,请求有关方面同意换发水泥生产许可证。2017年,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该问题后,巫山县党委、政府仍置若罔闻,以该企业手续完备为由,将关闭时限擅自放宽至2020年12月31日。

2012年以来,重庆市、巫山县两级经济和信息化部门在明知永年水泥厂属于落后产能淘汰范围的情况下,始终没有将该企业列入年度淘汰计划,原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还于2016年1月违规为该企业换发水泥生产许可证,致使该企业持续违法违规生产至今。巫山县国土资源部门先后两次违规批准该企业位于江南市级自然保护区内的采矿权,督促企业落实矿山生态修复不力。

督察组还发现,巫山县相关职能部门监管不力。巫山县林业部门履行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责任不到位,对永年水泥厂长期在自然保护区内违法采矿问题视而不见,以致企业长期非法采矿,严重破坏生态环境;巫山县生态环境部门对永年水泥厂环境监管不到位,存在以罚代管现象。针对上述问题,督察组表示将进一步核实有关情况,并要求地方依纪依法查处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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