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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上海分行:积极配合打击惩治“套路贷”规范并推动消费金融业务创新

中国人民银行 2019-11-09 17:00:06

责编:方舟

《通知》要求,各商业银行应从政治高度认识打击惩治“套路贷”等非法借贷活动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拓宽个人普惠融资渠道,“开前门、堵后门”,压缩非法借贷滋生空间。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要求,根据上海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关于打击惩治“套路贷”专项行动部署,近日,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印发《关于做好配合打击惩治“套路贷”加大消费金融业务创新的通知》(上海银发〔2019〕215号,以下简称《通知》),从提高商业银行思想认识、加大消费金融创新力度、有效履行商业银行社会责任、严防信贷资金流向“助贷平台”等方面对下一阶段商业银行信贷工作提出要求。

《通知》要求,各商业银行应从政治高度认识打击惩治“套路贷”等非法借贷活动的重要意义,贯彻落实上海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工作部署,进一步拓宽个人普惠融资渠道,“开前门、堵后门”,压缩非法借贷滋生空间。强化内部督导检查,及时开展风险排查,把打击惩治“套路贷”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结合起来。积极配合协助调查,为政法机关依法办案和有关部门依法履职提供有力保障。密切关注群众上访、举报及舆情信息,及时向金融管理部门报送非法借贷线索。

同时,《通知》鼓励商业银行加快产品创新,改进服务和管理模式。着重强化普惠经营能力,做好渠道下沉和服务下沉,支持人民生活需要和实体经济发展,有效履行商业银行社会责任。开发面向不同群体特别是弱势群体的信贷产品,突出产品的适配性,发挥商业银行在消费金融领域的主体作用。规范开展消费信贷业务,严控资金流向各类“助贷平台”,对已爆出问题的信贷业务严格落实整改要求。加强从业人员教育管理,广泛开展金融知识宣传普及活动,增强消费者金融权益保护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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