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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虹事件举报人范德均一财开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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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丁明勇 来源 一财网 2010-03-09 1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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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德均近日在一财网开设实名微博和博客,今天他首次用微博的形式回答了网友的提问。

川长虹“财务门”事件举报人范德均近日在在一财网社区《同乐坊》开设实名微博和博客,今天他首次用微博的形式了回答了一位网友的提问。

范德均此前在一财网博客上发布了举报案的部分证据和相关材料,其中指称长虹“把1998年元月1日到春节前(1998年元月31日之前)销售旺季近20亿的销售收入计算到了1997年度”,网友“拉面王子”不认为长虹这么做“有何不妥”,范德均通过微博解释说,四川长虹1998年元月1日到31日的所有销售开具的增值税发票的票面日期都写是1997年12月31日,然后把这部分销售收入计入到了1997年,《1997年返利统计表》可以辅助证明这一点。

欢迎网友通过一财网微博参与与范德均的互动,一财网和您一起继续关注事件的最新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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