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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点近年来海外诉讼获胜的中国企业

一财网 2014-07-16 15:42:00

责编:群硕系统

近年来,面对侵权案件,一些中国企业不再忍气吞声,而是选择海外维权。虽然海外诉讼战线较长,但捷报频传。今有三一重工胜诉奥巴马政府,前有中兴华为胜诉“337”调查。中国企业海外诉讼获胜案件日渐增多,既是中国企业海外影响力增强的表现,更是中国在全球地位提升的有力证明。

7月16日一大早,三一重工总裁向文波连发4条微博,宣布三一集团起诉奥巴马总统在美国巡回法院获胜。不得不说,此番三一重工起诉奥巴马政府在国内外都掀起轩然大波,案件胜诉更让中国企业海外维权增加了勇气和力量。

虽然高额的诉讼费用以及对于海外诉讼经验的缺乏,使得许多中国企业面对侵权忍气吞声,但也不乏像三一重工这般鼓起勇气大胆宣战的骁勇强将,请大家一起随小编盘点近年来中国企业海外胜诉案例。

 

三一集团胜诉美国总统奥巴马

 

7月16日一大早,三一重工总裁向文波连发4条微博,宣布三一集团起诉奥巴马总统在美国巡回法院获胜。(更多独家财经新闻,请加微信号cbn-yicai)

随后,三一集团宣传部方面向本报记者确认了上述消息,但其表示,有关案件的更多细节还在进一步搜集。

向文波在微博中透露,美国东部时间7月15日上午,美国哥伦比亚特区联邦法院由汉得逊大法官,布朗大法官和维会金斯大法官组成的合议庭就三一集团在美起诉奥巴马总统和cfius一 案作出如下判决:三一集团在美关联公司罗尔斯在bc项目中具有受宪法程序保护的财产权;2,奥巴马总统下达的禁止Ralls俄勒冈在BC项目的总统爱令违反程序正义,剥夺了Ralls在BC项目中受宪法保护的财产权。美国政府需要向Ralls提供相应的程序正义,包括cfius/总统做出相关决定所依赖的非保密信息和在了解相关信息后回应的机会;3、Cfius就BC项目针对三一各公司下达的各项命令不因奥巴马总统令而下达自动规避法院的审查,初审法院应就Ralls对Cfius各项命令的挑战和诉求立案并进行实质审查。

2012年7月,三一集团旗下罗尔斯公司(Ralls)在美国经营的风电场项目被美国海外投资委员会以“威胁美国国家安全”为由直接禁止。两个月后,美国总统奥巴马以相同的理由签发了禁止罗尔斯公司项目的行政命令,并要求该公司在90天内撤出全部投资。

其后,三一集团高调起诉美国总统奥巴马和CFIUS。

三一集团董事长梁稳根曾公开表示,起诉奥巴马的目的就是寻求公正之道,洗刷不白之冤。“因为全世界都在那地方投资,很多企业都在那里建了分厂,唯独我们中国的三一建风力发电厂就影响了美国的安全,命令我们搬走,并且还只准美国人进去搬走,并且还不能转让。”他认为,这是一项正常的投资,丝毫没有影响美国的安全。

去年2月23日,三一集团起诉奥巴马案件取得重大进展,当时法官正式决定受理该案件,成为美国行改司法史上的第一次。此后,美国哥伦比亚特区联邦地方分区法院曾驳回三一集团关联公司对美国总统奥巴马的起诉。根据三一集团方面的说法,罗尔斯方面不认同联邦地方分区法院批准政府撤案动议的判决,并表示继续上诉。

“美法院对美行政部门,特别是牵扯到国家安全领域时,会给予相当大的运作空间。”该案诉讼律师夏廷康曾向《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说,“即使全世界认为胜诉的可能性只有1%,我们也认为比1%要大。”

中兴华为在美胜诉“337”调查

 

 

2013年12月20日,就美国公司InterDigital诉华为、中兴通讯、诺基亚等专利侵权一案,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行政法官作出最终裁定,维持2013年6月份的初裁结果,不支持InterDigital的侵权指控。

InterDigital是美国一家专利经营公司,宣称在无线通讯领域拥有多项2G、3G和4G标准专利,该公司经常向ITC指控其他企业侵犯其专利,一些涉事公司由于害怕遭到美国进口禁令,往往选择与其和解。2011年7月,InterDigital向ITC及美国联邦地区法院指控华为、中兴通讯、诺基亚等企业侵犯其专利,要求启动337调查并发布排除令,禁止被诉公司在美国销售3G移动设备。

ITC终裁认为,上述企业没有违反美国关税法第337条款,不侵犯原告起诉七项中的六项专利权,其余一项也被认定为专利无效。根据终裁结果,ITC不会针对这些企业的产品颁发排除令和禁止令。

对于这一结果,中兴通讯副总裁、首席法务官郭小明表示:“我们非常欢迎ITC作出这一公正的裁决,这是我们反击国际专利滥诉历程中艰难的一役,但最终我们取得了成功,我们将继续在美国市场开展经营并为客户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而InterDigitalCEO威廉·麦瑞特则表示InterDigital计划上诉。

凭借所持有的5万余件高质量全球专利,中兴通讯今年已在美国连胜由Interdigital、TPL、Flashpoint等专利运营公司发起的三起337调查,这将极大地鼓励后续中国企业应对国际专利诉讼的信心。

 

名词解释·337调查

337调查是指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根据美国《1930年关税法》第337节(简称“337条款”)及相关修正案进行的调查,337调查的对象为进口产品侵犯美国知识产权的行为以及进口贸易中的其他不公平竞争。

金龙集团在美打赢反倾销官司

 

 

根据美国商务部作出的行政复审终裁,金龙集团在2010年11月22日至2011年10月31日向美国出口的无缝精炼铜管材不存在倾销的可能性。至此,金龙集团中国和墨西哥子公司出口到美国的货物,无需再预缴反倾销关税,同时之前预缴的共计约1100万美元也将全部退还。

业内人士认为,这次抗辩胜诉标志着中国铜管业在美两年多的反倾销屏障首次得以突破,为今后全行业反倾销税的解除带来了希望。

金龙集团副总裁王世中表示,在遵守国际贸易规则的条件下,此次胜诉的关键在于世界领先的生产工艺:工业技术上的创新连美国生产商也无法复制,管件都是独家供货使得美国市场对产品的依赖性很大。

据了解,位于河南新乡的金龙集团近年来在企业发展中没有满足于自己的“金龙制造”,而是努力实现制冷铜管技术新突破的“金龙创造”。他们凭着先进的装备及技术的支持,让金龙集团得以引导世界性铜管行业的技术进步。

奥康胜诉欧盟反倾销案 6年被征反倾销税全退回

 

2012年11月18日,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收到欧盟高等法院下达的判决书,最终裁定欧盟初级法院在审理奥康抗辩欧盟反倾销的案件上,个别法律条款使用不当,欠缺公正,终审判定中国奥康胜诉。这标志着中国奥康公司不仅在行政上,而且在法律上取得了抗辩欧盟皮鞋反倾销的双重胜利。

 

4年官司中国鞋企一审败诉

2006年10月,欧盟委员会继此前持续对中国皮鞋实行配额限制后,首次对中国皮鞋实行反倾销,征收为期两年的16.5%的高额反倾销税。当反倾销征税期满后,欧盟再次发起“落日复审”,决定将反倾销措施再延长15个月,直到2011年3月31日。

欧盟提出上述措施后,中国奥康等5家中国鞋企上诉欧盟初级法院。这场一审官司耗时4年,期间5家企业3次应诉、抗辩。但2010年4月欧盟初级法院驳回中国5家鞋企的诉讼请求,宣布中国鞋企一审败诉。之后,奥康决定继续上诉至欧盟高等法院。

 

6年被征反倾销税全部退回

2011年3月31日,欧盟宣布从4月1日起,正式取消对中国皮鞋征收16.5%的高额反倾销税。这一维持了近5年之久的不合理贸易保护措施终于“寿终正寝”。

但这只是欧盟委员会单一从行政上取消反倾销贸易壁垒,中国企业尚未在二审司法上赢得最终结果。

最终,法院判决欧盟委员会赔偿奥康上诉欧盟初级和高等法院的诉讼费折合人民币500余万元。与奥康有贸易关系的进出口商可从欧盟有关方面退回6年来被征收的反倾销税。

有关法律人士认为,奥康抗辩欧盟反倾销在欧盟高等法院获得胜诉彻底解决了这场官司相关的法律问题,为中国鞋企未来面对反倾销等国际贸易争端问题找到了相关法律依据。

中国汽车企业在法打赢专利权官司 法方专利被认定无效

 

 

2009年4月10日,法国巴黎大事法院对TI汽车燃油系统股份有限公司(TI Automotive Fuel Systems SAS)(以下简称TI SAS)诉浙江温州华润电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电机)汽车总成装置专利侵权和不正当竞争案作出一审判决:华润电机未侵犯TI SAS的专利,也未对其实施任何不正当竞争行为。

这意味着持续近4年之久的中国企业应诉国外企业提起的专利侵权案以中方一审胜诉而告捷。作为中国最具竞争力高成长型创业企业500强之一,华润电机的胜诉,不仅为华润电机汽车总成装置进入欧洲市场扫除了障碍,也大大增强了中国企业反击海外频频无端提起的知识产权侵权诉讼的信心。

 

在法参展遭遇诉讼

据华润电机的中国代理律师、北京市永新智财律师事务所的邵伟介绍,2005年10月18日,华润电机在参加法国举办的国际汽车工业展览会(Equip Auto 2005)时,被TI SAS以其展出的产品涉嫌专利侵权为由扣押了两个参展汽车总成装置样品以及印有该样品的产品宣传册一本,并被TI SAS起诉到巴黎大事法院,请求法院判决华润电机停止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不得在法国制造、销售涉嫌侵权产品,向TI SAS支付40万欧元的损害赔偿及3万欧元的律师费。而且,TI SAS还请求法院在其选定的5种刊物上刊出判决书,刊出费用由华润电机承担。

面对原告TI SAS极为苛刻的诉讼请求,华润电机虽然认为自己不构成侵权,但对法国的知识产权法律不了解,如果在法国审理专利侵权案的同时,也要提起专利无效程序,诉讼就会拖延很长时间,应诉的成本很高,是否应诉,华润电机顾虑重重。如果不积极应诉,就意味着华润电机与国际汽车工业展览会失之交臂,迈向欧洲市场的第一步也将退回来,毕竟巴黎汽车工业展览会与美国拉斯维加斯车展、德国法兰克福车展并列为世界三大汽车工业展。

随后,华润电机通过永新智财律师事务所咨询得知,法国与中国的司法程序不同,法国的专利无效程序及侵权诉讼程序由受理侵权诉讼的同一个法院进行,即法院对是否构成专利侵权作出裁决的同时,也对专利是否有效进行裁决,也就是说,诉讼程序没有华润电机想像的那么漫长。

华润电机的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通过对该案缜密的分析,华润电机对胜诉有了较大的把握。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以及中国企业在海外的形象,华润电机决定积极应诉,他们委托了永新智财律师事务所和与其合作的法国MSR律师事务所代理诉讼事务。

 

诉讼历时四年

原告TI SAS于2005年10月18日起诉后,因为原告的原因,该案一直在法院搁置。直到2007年9月,在国际汽车工业展览会(Equip Auto 2007)即将举行前的一个月,该案在法院搁置近两年后又被原告TI SAS重新提起。

随后,法院先后于2007年12月、2008年2月、3月、4月、6月组织了5次非正式开庭,针对原告TI SAS的诉讼请求及不断补充的诉讼理由,华润电机双管齐下,对TI SAS的诉讼请求进行有理、有力的反驳,请求法院判决,TI SAS的涉案专利无效且华润电机不构成专利侵权和不正当竞争。

华润电机辩称,该装置能够控制叶片移动源于两方面的技术效果:一是位于交叉散热片之间的硅油;二是对储存在半圆形槽穴里且位于叶片之间的硅油流量的控制。而这两项技术都已被欧洲第025425号专利、美国第4229973号专利、德国第1155262号专利以及德国GM 7515193单独公开。根据法国的法律,两项均已单独被公开的技术的结合只有在上述结合能够产生显著的或预想不到的效果时才可能被授予专利权,而TI SAS的涉案专利并非如此。而且,TI SAS的该涉案专利因不具有新颖性和创造性而不应授予专利权。

而且,据华润电机介绍,362BM总成主要用于菲亚特汽车,其技术在中国属公知技术,在中国市场有该产品出售。华润电机在展会上展出的产品由国内另一企业制造,而其仅是代该企业展出该装置,并未生产、销售或向法国出口该产品。因此不构成侵权,也不构成不正当竞争。而且,TI SAS未能向法院提交华润电机涉嫌侵权的证据。

 

中方企业提起反诉

相反,华润电机要求法院追究TI SAS的不当扣押行为和不当起诉行为的责任,要求TI SAS赔偿其不当行为给华润电机造成的损失。因为,司法执达员在展会上对华润电机的样品进行扣押时,未在其出具的扣押通知上签字。按照法国民事诉讼法,该扣押行为无效而应被撤销;而且,根据原告的起诉意见以及司法执达员的书面报告,扣押的两个样品中只有一个涉嫌侵犯TI SAS专利,而另一个扣押的样品与该专利无关,TI SAS对该样品的扣押于法无据,其目的仅仅是为了获知华润电机该样品的生产秘密,涉嫌侵犯华润电机的商业秘密。

更为重要的是,TI SAS明知其涉案专利因不具有专利性无效且于2006年2月到期,而在该专利到期前的四个月对并未生产、销售涉嫌侵权产品的华润电机提起诉讼。该行为不仅使华润电机迫于压力而放弃参加2007年国际汽车工业展览会(Equip Auto 2007)这一全球重要的汽车零部件展会,因而失去与行业内的大客户合作的机会,给其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也严重损毁了其在参展商及潜在客户心目中的形象。因此必须受到惩罚。

 

法方专利被认定无效

2009年3月6日,该法院就该案进行了最后一次正式的开庭审理,并于2009年4月10日作出判决,认定与涉嫌侵权产品技术方案相关联的涉案专利的权利要求无效,华润电机未侵犯TI SAS的法国专利FR8602420,也未对其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华润电机不承担任何律师费用和诉讼费。相反,法院判决TI SAS向华润电机支付8000欧元的律师费。

江苏圣奥公司胜诉美国“337调查”

 

 

2005年,圣奥公司以新工艺生产的“圣奥防老化剂”刚刚进入美国市场不久,竞争对手美国富莱克斯公司(下称富莱克斯公司)就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提出申请,对圣奥公司等中国企业展开橡胶防老剂“337调查”,申请对由专利方法制成的中间体4-ADPA、由4-ADPA制成的防老剂6PPD及其下游产品橡胶制品与轮胎,颁发永久有限排除令和禁止令,并同时在俄亥俄州北部地区法院提出要求圣奥赔偿经济损失2000万美金的起诉。

“以往,面对美国‘337调查’,因高额的应诉费用以及对海外知识产权诉讼缺乏经验,许多国内企业选择放弃应诉。”在接受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的采访时,圣奥公司首席营运官兼首席财务官蔡铮琦表示,圣奥公司选择了主动应诉。如果放弃诉讼,就意味着侵权成立,圣奥公司将失去进入美国市场的机会。同时,为打压对手,“337调查”将会剑指中国其他化工企业。

据了解,当时的圣奥公司产品在美国只有区区百万美元的销售额,而通常所知的“337调查”普遍应诉费用是300万至500万美元。但是圣奥公司最终还是选择了应诉,这是因为如果退却,不仅美国市场的大门会对圣奥公司关闭,其下游企业的利益也会受到严重的影响。

 

主动出击

在多国起诉富莱克斯专利无效

在随后的4年中,富莱克斯公司和圣奥公司的战线从美国烧到了德国、日本、韩国、中国,遍及欧洲和亚洲。不过与在美国不同的是,在其他国家,圣奥公司主动起诉富莱克斯公司,要求判决富莱克斯公司相关产品的专利无效。“目前,在韩国,富莱克斯公司的大部分专利经法律程序审理被判无效。”蔡铮琦如是说。

与此同时,圣奥公司深入分析了自身的专利产品和美国竞争对手的两项主要专利,在富莱克斯公司相关产品两项主要专利的诉求中,圣奥公司发现了对中间体4-ADPA的制备工艺中有利用4%水溶液的限定性条件,而在圣奥公司的制备工艺中则不存在这个环节。

正是通过上述不同点,圣奥公司一举推翻了美国ITC此次“337调查”的初裁。2008年6月3日,美国ITC正式宣布,撤销由美国政府签发的针对圣奥公司所生产的橡胶防老剂制品的有限排除令。2009年2月2日,美国ITC就行政法官初裁发出通知,认定圣奥公司没有违反《1930年关税法》第337节之规定,决定终止案件调查,不再进一步作出审查决定。

“为了这起官司,圣奥公司前后的花费高达2000多万美元。不过付出是值得的。圣奥公司在打官司的过程中不断得到国际客户的认可,销售额也不断增长。”蔡铮琦表示。他向记者介绍,在整个诉讼期间,圣奥公司的国际知名度大幅提高,产品市场占有率也比以前有大幅增加,圣奥公司的生产工厂从最初的1家增加到5家。同时,圣奥公司积极应诉并取得胜诉,使得美国竞争对手有所收敛,也为国内化工同行应对国际贸易壁垒,进行海外知识产权维护树立了典范作用。

通领集团打赢侵权官司 推翻专利侵权错误裁决

 

 

“经历漫长对阵,最终我们取得了胜利!”2010年9月15日,在商务部公平贸易局、中国机电进出口商会等有关部门的见证下,中国通领科技集团董事长陈伍胜在北京宣布,公司依法诉讼美国联邦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取得完胜。这也创造了中国企业状告美国政府机构——ITC依法胜诉的经典案例,也是中国企业首次诉美国政府机构获得完胜。

 

事件经过

面对无理要求坚决打官司

2010年8月27日,美国联邦巡回法院驳回了美国ITC“337”调查指控中国通领集团侵权的错误裁决,判定涉案的通领生产的漏电保护断路器(英文GFCI)产品不侵犯帕西西姆340专利和398专利及任何涉案专利;判令要求ITC根据本判决修改并解除对通领GFCI产品的海关有限禁止令。

2004年,通领生产的漏电保护断路器刚开始销往美国市场,就遭到美国同行的强烈抵制。美国百年老号500强企业莱伏顿公司先后于2004年、2005年以侵犯其558、766专利为由,分别起诉通领集团和美国经销商。陈伍胜昨天接受记者采访时讲述了当初的经过。

在起诉不久之后,对方要求和谈。当时觉得是一个机会,就赶到美国。“没想到,对方收了我给他们的老板送的礼物后,立即指责我们侵权。提出要求我们每卖一个产品,给他们缴纳5到10美分的专利费。”陈伍胜说,当时公司仅仅考虑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就答应了这个要求,没想到莱伏顿又提出新的要求,让通领放弃已经在美国申请下来的专利权,并承认对他们造成侵权。

“当场我们就拒绝了。”陈伍胜说,自己一辈子都记得莱伏顿公司技术副总裁当时说的话:“陈先生,在美国你是打不起官司的,莱伏顿有的是钱,我一定用诉讼官司打垮通领。”陈伍胜当时明确告诉莱伏顿方面:“通领就算倾家荡产,也要坚持打官司。”

 

同意和解招来类似诉讼

 

莱伏顿显然是有备而来,针对同一专利、同一诉讼请求,该公司将通领的4家经销商分别在4个不同联邦法院上诉,由此,诉讼费提高了数倍。

“一开始,我们就积极应诉,并向新墨西哥州联邦地方法院提出两项动议,要求该法院将4个案子集中在该院审理;诉讼期间不允许莱伏顿公司以任何借口再起诉通领的经销商。”陈伍胜说,虽然遭到莱伏顿强烈反对,但该法院同意了两项动议,通领初战告捷。

历时3年较量,2007年7月10日,新墨西哥州联邦地方法院判定通领集团等被告胜诉。这成为中美知识产权官司中国企业胜诉第一案。莱伏顿此时再度要求和解,提出双方以后不再互相起诉,通领答应了这一和解条件。

“当时我们纯粹是从做生意的角度出发,答应了他们和解要求,没想到却是养虎为患。”陈伍胜说。几十天后的8月16日,美国莱伏顿的行业同盟帕西西姆公司,又以专利侵权为由,将通领集团等4家中国企业告到美国ITC。2009年3月30日,美国ITC裁定通领集团侵犯专利权,并禁止通领集团等中国制造商生产的涉案GFCI产品通过美国海关进口。

2009年9月17日,通领集团被迫向美国联邦巡回法院起诉美国ITC,经过345天抗衡,最终于2010年8月27日迎来了完胜。

(综合经济日报、法制日报周末、京华时报、浙江经济新闻网等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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