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财政部披露了2015年全国财政决算,总共包括了37张表格及说明,将去年全国20余万亿元的收支情况向社会大众公布。
《第一财经日报》记者发现,财政部首次披露了去年各地区获得中央财政支持的具体金额,表格全称是“2015年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分地区决算表”。根据这一决算表,在去年中央财政给31个省(市、直辖区)的总额约55098亿元财政支持中,四川省最终获得约3701亿元,位居首位,河南省以3403亿元紧随其后,获得中央财政资金超2000亿元总计12个省份,按资金总额多少排列分别是湖南、湖北、云南、黑龙江、安徽、新疆、河北、贵州、广西、山东、内蒙古、陕西,获得千亿级中央财政资金共有10个省份,其中甘肃和江西两省逼近2000亿元。
剩下七个省份获得中央财政资金百亿级资金,其中天津市获得中央财政资金最少,约为427亿元。
中央对地方的财政支持分为两部分,分别是地方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
根据2015年全国财政决算,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包括增值税、消费税、所得税和成品油税费改革四类税收返还,2015年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的决算数为5018.86亿元。转移支付分为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2015年中央对地方一般性转移支付决算数为28455.02亿元,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决算数为21623.63亿元。
从中央对地方财政支持总额可以看出,为保证地区间财力均衡,中央财政向中西部地区倾斜明显。
在中央对地方财政支持超过2000亿元以上的14个省份中,除了河北和广西外,基本上都是中西部省份。
一般性转移支付是指中央对地方有财力缺口的地方政府给予补助,根据2015年中央对地方一般性转移支付分地区决算表,四川、河南两地获得中央支持超过2000亿元,湖北、湖南、新疆、甘肃、陕西、云南、贵州、广西、江西、安徽、黑龙江、内蒙古、河北等地获得中央支持超过1000亿元。
中央专项转移支付是指中央为实现特定的政策目标,委托省政府代理一些事务进行补偿而设立的专项资金。根据2015年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分地区决算表,金额超过千亿的省份为黑龙江、河南、四川、云南、新疆五省。
根据2015年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分地区决算表,东部发达地区获得的税收返还普遍较高。比如广东省获得最高的460.31税收返还,江苏和浙江获得税收返还超过300亿元。
省份 | 金额(亿元) | 名次 |
四川 | 3701.07 | 1 |
河南 | 3402.93 | 2 |
湖南 | 2864.19 | 3 |
湖北 | 2606.13 | 4 |
云南 | 2510.18 | 5 |
黑龙江 | 2455.04 | 6 |
安徽 | 2432.74 | 7 |
新疆 | 2428.75 | 8 |
河北 | 2416.96 | 9 |
贵州 | 2318.07 | 10 |
广西 | 2163.44 | 11 |
山东 | 2118.46 | 12 |
内蒙古 | 2107.27 | 13 |
陕西 | 2064.48 | 14 |
甘肃 | 1932.50 | 15 |
江西 | 1919.77 | 16 |
辽宁 | 1833.43 | 17 |
吉林 | 1714.68 | 18 |
山西 | 1469.51 | 19 |
广东 | 1336.31 | 20 |
西藏 | 1320.98 | 21 |
重庆 | 1319.91 | 22 |
江苏 | 1214.38 | 23 |
福建 | 1044.41 | 24 |
青海 | 956.59 | 25 |
浙江 | 913.58 | 26 |
宁夏 | 679.64 | 27 |
海南 | 527.95 | 28 |
北京 | 459.46 | 29 |
上海 | 437.85 | 30 |
天津 | 426.86 | 31 |
数据来源:2015年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分地区决算表 第一财经整理
注:表中中央财政资金总额为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总额
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重点向经济欠发达的中西部、东北地区倾斜,东部财政发达省份获得的转移支付资金规模相对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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