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智慧晚间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16年8月5日收到上海市第一人民中级法院(以下简称:“法院”)发来的民事诉讼《应诉通知书》及相关法律文书。
根据《应诉通知书》显示,法院已分别受理65名原告诉本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其中63名原告起诉公司,1名原告起诉公司和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1名原告起诉公司、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共涉及经济损失688万元。
同时,公司还发布风险提示公告称,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尚不能排除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请投资者注意风险,理性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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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表示,将依规对该公司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机构指出,A股因财务造假、财务指标而强制退市的比率或大幅提升,市场有望迎来加速出清。
退市过程中,中小投资者是重要的利益相关方,甚至是受到损失最大的一方。
配套规则修订涉及公开发行并上市、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减持、分红、退市等方面
扩大重大违法强制退市适用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