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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出台商品房销售管理新规 严查捂盘惜售、囤积房源

新华社 2016-08-20 19:18:00

责编:朱逸

取得预售许可,不能多次开盘。《通知》规定,要在10日内公开全部准售房源及每套房屋价格,一次性对外销售,不得分批、分次销售。

武汉市房管局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销售管理工作的通知》,严查哄抬房价,并对捂盘惜售、囤积房源等违规行为进行严查和处罚。

《通知》共7条,涉及商品房预售、售楼部公示、企业信用管理等。根据《通知》,未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房项目,不得预售,不得自行或委托第三方电商平台、机构,以认筹、预订、吸纳会员、购买基金或理财产品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变相收取购房定金、预定款等性质的费用。

取得预售许可,不能多次开盘。《通知》规定,要在10日内公开全部准售房源及每套房屋价格,一次性对外销售,不得分批、分次销售。不得采取发布 虚假信息、捂盘惜售、囤积房源等行为恶意炒作、哄抬房价。不得采取返本销售或变相返本销售、售后包租或变相售后包租的方式预售商品房,不得进行虚假交易。

按照《通知》规定,房管部门将对价格异常以及买受人投诉集中的项目进行重点核查。如发现违法违规销售行为,将责令限期整改,记入信用档案,并可 通过曝光、暂停商品房网上签约、暂缓预售许可等手段加大惩处和监督力度。对拒不整改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对涉及相关部门职责的,及时移送处理。

武汉市房管局市场监管处工作人员介绍说,此前也有类似规范文件,这次主要是针对近期在监管过程中发现的新问题,对已有的文件进行补充,进一步加强监管。

据近日发布的《2016年7月中国房地产指数系统百城价格指数报告》,武汉市住宅样本平均价格环比涨幅2.64%,连续18个月上涨。武汉住宅样本均价在该榜单上首次突破万元大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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