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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末逾百亿基金分红背后:债市调整与委外避税“共振”

第一财经 2016-12-12 21:03:00

作者:谢丹敏    责编:陈楚翘

上海一家银行系基金总经理曾如此评价委外定制基金:“如果没有分红的税收优势,机构正常不可能去定制公募,它们肯定会选择专户,因为专户相比有契约限制的公募产品更加灵活。”

伴随着10月以来固定收益市场巨幅调整,以债券基金为代表基金市场正在掀起一轮分红小高潮。

据Wind资讯统计数据,在10月份69只中长期债基包揽行业分红“席位”后,11月以来又有债基占比过半的137只基金累计分红112.3亿元。一些接受《第一财经日报》采访的业内人士表示,今年年末基金分红潮背后有诸多因素,委外机构因债市调整选择部分获利了结或者避税等特征则较为突出。

年末分红潮

大泰金石识基研究院核心分析师王骅对于本次基金分红的现象向本报记者分析道:“分红潮背后有多方面因素,比如现在的基金总规模比过往增加不少,尤其是债券基金;二是更多的基金公司采用为投资者喜闻乐见的分红,迎合投资者;三是今年很多机构投资者进入债券基金,这些基金及时分红的动机更强。”

尽管今年年末的分红总额绝对值未创历史新高,低于2007年同期188.9亿元的峰值,但明显高于历史其他月份的分红规模,也高于去年同期的68.78亿元、2014年同期39.25亿元的分红规模。若参照上述137只基金三季报3070.35亿元的资产总值,11月以来的分红金额占规模的比重约为3.66%;且每10份1.64元的分红比例远远高于历史平均水平。

实际上,对于基金分红的频率和力度,主要取决于基金合同的事先现约定以及基金公司主观的判断(或意见)。目前的法律法规对基金分红的规定较为宽泛,只限定开放式基金的基金合同应当约定每年基金收益分配的最多次数和基金收益分配的最低比例。2014年7月7日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表示,基金收益分配应当采用现金方式,持有人事先约定将现金红利转为基金份额;未做出选择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支付现金。

基金契约有要求

对于分红,基金合同具有一定的强制性。比如国泰聚信价值优势基金合同中规定,每年可进行一次分红,但分配比例不得少于可分配利润的90%。11月14日,分红基准日国泰聚信价值优势灵活配置混合A、C净值分别为2.187元、2.182元,每10份分别分红9.98元、9.94元。

国泰聚信价值优势实际是一只业绩卓越的基金,基金经理程洲,自2013年12月17日任职以来,该基金A份额累计取得了118.45%的总收益,平均年化收益高达30%,大幅跑赢业绩比较基准75个百分点,在同类基金排名中位列前10%。C份额业绩也基本与A份额相一致。

上海一家公募内部人士对《第一财经日报》称,一些好业绩的基金,本该具备较大的规模的,但实际确并非如此,因为高达90%以上的收益被分配掉了,多年来数次分红下来规模减少极为明显。不过好处是,有限且稳定的规模,方便基金经理进行管理,调换仓灵活,非常适合选股能力突出的基金经理。

与国泰聚信价值优势情况相类似,诺德成长优势、浙商聚潮新思维、交银阿尔法、万家瑞兴、光大红利等基金因为业绩出众及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了高比例分红,单位分红金额分别为每1份基金份额分红0.92元、0.778元、0.66元、0.64元、0.6345元。

从这几只基金的重仓股和投资比重来看,均是以权益投资见长的基金,而这本次分红的主力军则是债券型基金。

债基成分红主力

据wind资讯统计,10月份参与分红的69只基金,清一色是中长期债券基金,累计分红金额10.74亿元。

众所周知,最近一轮债券牛市走了3年,始于2013年11月,当时中债银行间债券总净价指数(0492)低至110.14点,到了今年10月21日涨至120.99点,累计涨幅约10%。指数上涨若如此,个券涨幅数倍于指数的情况层出不穷。

然后,慢牛之后,债券市场出现了快速的下滑。不到一个月,债市指数价格已经跌回了一年前的点位。最近的一个交易日,债券市场更是罕见急跌。12月12日, 10年期国债期货主力合约T1703收跌1.05%,刷新上市以来最大跌幅。

由此可见,一些按照基金合同所规定可分可不分红的债券基金,眼下选择分红或许有基于获利了结、防守的策略的可能。早在去年A股牛市高潮期时,一些权益类基金产品就曾推出过高分红,个别基金经理甚至还曾高调劝诫基民在高位赎回。

11月以来截至12月11日的这段时间里,又有73只债券基金进行了分红,较138只基金参与分红的总量占比过半。

不过,《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还发现,一批成立不久的次新基金也在积极分红。比如9月22日成立的新沃通盈灵活配置型基金,“出世”不足3个月,就已进首次分红。新沃通盈的基金合同中是如此规定的收益分配: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可分配利润的1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一位接受本报采访的基金行业人士对此称,极有可能是机构资金要出来。“不排除是提前约定好的,成立之后不久基金就推出高比例分红,让机构的一部分资金出来,并兑现收益,且不用缴税。”

公开资料显示,新沃通盈是新沃基金发行的第一只混合型基金,前者首募金额2.02亿元,后者成立于2015年8月19日。从发行公告的内容来看,该基金基本符合业内热议的委外基金标准:投资者人数206户,首募金额2.018亿元,其中基金公司内部员工认购35190.38份,占比0.017%。按照分红基准日11月2日1.352元的基金净值对应每份0.35元的分红金额,若不考虑红利再投等因素,这只基金的规模将缩水超25%。

相比新沃通盈这只混合型基金,委外定制的债券型基金勤分红的现象则更为普遍。今年5月末以来成立的招商招恒纯债(A\C)、博时裕弘纯债、招商招裕纯债(A\C)、融通通优、博时安丰18个月等债券型基金均已分红。而月31日成立的工银瑞信恒享成立之时规模仅2亿元,短短4个月,到了三季度末,规模变为480亿元。这只典型的委外债券型基金成立不足7个月,如今已经二度分红。在最近一次分红中,分红金额接近1.5亿元。且以上分红还有一个明显特征,同一只基金机构的A份额分红比例不低于C份额,多数分红力度高于C份额。

上海一家银行系基金总经理曾如此评价委外定制基金:“如果没有分红的税收优势,机构正常不可能去定制公募,它们肯定会选择专户,因为专户相比有契约限制的公募产品更加灵活。”

值得注意的是,在银行等机构收益普遍下滑的背景下,“避税收益”的优越性得到了“充分体现”,这也切合了今年以来委外定制基金泛滥的现象。由此也引来了近期监管的调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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