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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特钢再曝14亿中票违约 未按期足额兑付利息

第一财经 2017-01-17 15:29:00

作者:综合报道    责编:朱逸

10月10日,大连市中院裁定受理该申请,东北特钢集团三家公司正式进入破产重整程序。法院指定企业破产清算组为企业重整管理人。

东北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昨日发布公告称,公司2013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简称“13东特钢MTN1”,债券代码1382014)应于2017年1月15日(节假日顺延至1月16日)兑付利息。鉴于公司已于2016年10月10日进入重整程序,目前重整工作仍在进行当中,“13东特钢MTN1”不能按期足额兑付利息,已构成实质性违约。公告显示,发行总额为14亿元。

而截止16日营业日终,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未收到发行人的应付付息资金,无法代理发行人向持有人付息。

此前,东北特钢集团由于长期以来债务负担巨大,财务成本居高不下,自3月28日起发生连续的企业债券违约,无法通过发债或贷款引入增量资金,自此引发严重的债务危机。而鉴于该企业未能偿还到期债务,但具有重整价值,作为其供应商和债权人的阿拉善盟金圳冶炼有限责任公司向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对东北特钢集团破产重整的申请。重整的对象包括东北特钢集团及其下属的大连特殊钢有限责任公司、大连高合金棒线材有限责任公司。去年10月10日,大连市中院裁定受理该申请,东北特钢集团三家公司正式进入破产重整程序。法院指定企业破产清算组为企业重整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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