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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给予第一代农民工一定养老补偿

第一财经 2017-02-27 17:08:00

作者:章铮    责编:黄宾

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经历了一个完善的过程,以致第一代农民工多数不满足领取养老金的条件。应给予第一代农民工养老一定补偿。

无论是哪一代的农民工,如何养老都是一个躲不开的话题。但在笔者看来,农民工当中,养老问题最难解决的,是那些现已步入中年(40岁以上)的第一代农民工,包括50岁以上的高龄农民工。面对着养老方式从“养儿防老”向养老保险的转换,第一代农民工不得不同时为两种养老方式埋单,却面临着养老保险靠不着、“养儿防老”靠不住的两难困境。

何为“养儿防老”

父母把子女抚养成人,子女为父母养老。这种养老方式,被形象地称为“养儿防老”。换句话说,要想养老,先得“养儿”。

不同的国家、不同的环境,当地社会所认可的“养儿”标准大相径庭。一般来说,中国城镇的“养儿”标准是把子女养到能就业,具体来说,就是养到子女离开学校时为止。由于大学会给研究生提供最基本的生活费,所以城镇“养儿”的默认值上限是养到子女大学本科毕业。

与此不同,在中国乡村,只有给子女办完婚事,“养儿”才算达标。父母哪怕借钱,也得承担子女结婚的花费,其中包括为子女准备住房。大多数乡民需要把10~20年的家庭节余用在为“盖房子、娶媳妇”上。

谈到农民工对养老保险的态度,年轻时只注重眼前利益,宁愿多要工资,也不肯缴纳社保费;到临近退休时,才想着要缴纳,甚至要求补交。

农民工这样做,一个十分重要的理由,就是要优先保证上述“养儿”的开支。若把原可用于“养儿”的钱拿去为自己缴纳养老保险,这样的父母是不称职的。对于没有条件进城定居、还要留在乡村养老的第一代农民工来说,来自家乡舆论的压力是一个不得不考虑的因素。

养老保险为何靠不着

第一代农民工选择“养儿防老”而非依靠社会化的养老保险,还有一个重要理由,那就是他们的亲身经历。一二十年前中国新建立且还很不完善的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着种种弊病,因而在第一代农民工眼里,养老保险是水中的月亮,看得见、够不着,不如“养儿防老”靠谱。

如果第一代农民工愿意走社会化养老之路,愿意为此缴纳养老保险,那么,这几十年以来他们会遇到什么呢?

第一,当初中国的养老保险主要是以县和地级市为单位办理的。如果劳动者更换工作地点,养老金缴纳无法跨县市接续。外出农民工的流动性很强。而中国外出农民工在同一单位工作3年以上的只占20%~30%;就是以省为单位,外出农民工数量最大的广东省企业中,外来农民工的平均工作周期也只有4~6年。按照有关政策,累计缴费15年及以上才能享受养老保险待遇。这意味着即使缴纳养老保险,绝大多数第一代农民工也远达不到领取养老金的最低累计缴费年限。

第二,许多地方,农民工的劳动合同是一年期的,劳动合同到期时必须退保。退保时,农民工只能一次性领回所缴保险费的“小头”——个人缴纳部分;“大头”——单位缴纳部分,充入外出农民工工作和缴纳养老保险县市的地方社保基金。外出农民工往往不断变换工作单位,因而也就不断地参保、退保,再参保、再退保,却总也拿不到用工单位为他们缴纳的养老保险金。这就难怪外出农民工宁愿多要工资,也不肯缴纳社保费了。

第三,也有少数外出农民工在同一地方工作,其累计缴费年限达到了15年以上。即使如此,他们也未必能顺利拿到养老金。例如,2000年前后,深圳市就曾规定,“非本市户籍员工在本市退休按月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应在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前5年,在本市连续缴费”。处于“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前5年”的外出农民工,有多少能在深圳找到工作?

当然,上面提到的那些弊病都是过去的事了。自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实施以来,情况已大为好转。但同时也应承认,对于不同年龄的农民工来说,以往养老保险制度不完善对他们所造成的损害。其中,受损害最大,以致相当长时间内选择放弃养老保险的,主要是第一代农民工。

“养儿防老”为何靠不住

在“养儿防老”与养老保险中,第一代农民工选择了“养儿防老”。但随着中国经济与社会的发展,“养儿防老”变得越来越靠不住。

靠不住的原因有两个。

首先,由于种种原因(包括长期外出打工、购房进城以及因扩招上大学而留在城镇工作),越来越多的农民工子女“不得不远游”。要就近照顾父母,或者是父母进城投靠子女,或者是子女回乡靠近父母。无论哪一种选择,实行起来难度都不小。

其次,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养儿”开支不断上升,以致作为父母的第一代农民工不堪重负。

举例来说,二十年前还没有智能手机,而现在,无论是消费时还是工作时,智能手机都成为了标配。二十年前,“娶(儿)媳妇”只需在本乡本土盖房子,现在许多地方则需要至少到县城去买房子。二十年前,农民工子女读书多半只读到初中,现在不要说高中和技校,上大学的也多得是。而非义务教育(特别是收费标准高的三本大学)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如果“养儿”开支上升,农民工的收入也同步或以更快速度上升,子女生活水平的提高并不一定会加重第一代农民工的负担。遗憾的是事实并非如此。

给予第一代农民工一定养老补偿

以上分析表明:1.民工潮导致的工资水平下降,使得第一代农民工的收入只能在“自己在城镇、家属留乡村”的条件下维持全家生活,而城镇化却意味着他们要为子女进城买房埋单。2.第一代农民工收入低,养老部分依赖子女提供的非货币化家务性照料;而外出打工却意味着子女远走他乡,顾不上照料老人的日常生活。3.养老保险制度经历一个完善的过程,以致第一代农民工多数不满足领取养老金的条件。

可见,第一代农民工之所以养老难,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他们自身行为之外的因素。从上述方面考虑,给第一代农民工以养老方面的一定补偿,是有道理的。

但上述养老补偿所涉及的并非只是第一代农民工。即使不考虑补偿来源,也需要考虑下列利益相关方:

第一,第一代农民工中,有极个别人累计缴纳了15年及以上的养老保险,因而具备领取养老金的资格。虽然这样的个案只是凤毛麟角,但还有更多的第一代农民工以他们为榜样,要求工作单位为他们补交以往十多年的养老保险,且农民工的诉求得到了当地政府的支持。如果给没有养老保险的农民工补偿过高,不仅对缴纳了多年养老保险的农民工不公平,而且有可能降低农民工(包括看着父母经历的新生代农民工)参加养老保险的意愿。

第二,按照目前的去向,第一代农民工可以分成两部分,一部分人现在还在打工,其中多数年龄在50岁以上,即所谓高龄农民工;另一部分年轻时外出打工,40岁以后因在城镇找不到合适的工作,现已回乡务农。中国现有高龄农民工约5000万,绝对数量不小,但正如笔者在《稳定就业是高龄农民工的第一需要》所指出的,高龄农民工数量只占乡村同年龄组户籍劳动力的1/3。中国30岁及以下年龄组的乡村户籍劳动力中,农民工数量占比达60%~75%,可见40岁以后回乡务农的第一代农民工数量,并不比高龄农民工少。同样都是农民工,在解决他们的养老问题时,这两部分人都应考虑。

第三,农民工有养老问题,农民也有养老问题。一辈子务农的农民中,有些往往还是当地的困难户;同样是“盖房子、娶媳妇”,他们的经济压力更大。如果由财政出钱,向没法参加养老保险的农民工提供养老补贴,而把农民排除在外,并不妥当。

受以上利益相关方的影响,第一代农民工的养老补偿大概只能像有关部门曾经设想的那样,设定为一种过渡性的养老补偿。具体来说是:

⒈低门槛进入。只要是没有养老保险或退休金的劳动者,都可以办理。

⒉低标准缴费。参加者须缴费。政府则根据自身财力,给予一定补助。

⒊低标准享受。养老金补贴应大大高于现有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但又大大低于累计缴费恰好15年时所领取的养老金。

⒋养老补偿应交人社部门办理。通过全国联网,避免出现劳动者同时享有养老金和养老补偿。

⒌养老补偿带有福利性质,虽然享受标准低,但缴费标准也不高。为防止某些金融机构侵害参加者利益——金融机构贷款给劳动者,让其参加养老补偿,然后将大部分养老补偿金作为贷款利息(甚至高利)拿走——有关部门需要事先制定对策。

(作者单位: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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