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能股份2日晚间公告,保监会处罚前海人寿及钜盛华,暂未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自前海人寿投资韶能股份并成为第一大股东后,未干预公司日常经营,也未提出改组韶能股份董事会和管理层的计划。
2 月 27 日 , 韶能股份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的关注函,其中要求说明保监会处罚前海人寿及钜盛华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具体影响及拟采取的应对方案。韶能股份回复称,经对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招商证券及中信协诚的律师认为,前述行政处罚结果暂未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自前海人寿投资韶能股份并成为第一大股东后,以出资人的角色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未干预公司日常经营,也未提出改组韶能股份董事会和管理层的计划。韶能股份的业务发展战略、投资或融资计划等,均由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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