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民生

分享到微信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专家建议修改《收养法》放宽收养人必须“无子女”的限制

第一财经 2017-03-23 13:51:00

作者:王羚    责编:胥会云

多位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认为,《收养法》对收养人“无子女”的要求,既不符合现行“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也把绝大多数既有收养意愿又有收养能力的人拒之门外

《收养法》中规定,收养人必须无子女才可以收养孩子。对于这一要求,今年“两会”期间,多位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了修改《收养法》的建议。

现行《收养法》于1999年4月1日正式实施。多位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认为,由于该法侧重于防止计划外生育以收养名义免除处罚,有些重要条款已经不能适应新人口形势和新生育政策的需要,突出表现为规定的送养人和收养人条件过于苛刻。比如对收养人“无子女”的要求,既不符合现行“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也把绝大多数既有收养意愿又有收养能力的人拒之门外;而符合这款条件的人中,多数又无收养意愿或无收养能力。

今年“两会”上,全国政协常委、民革广东省委员会副主委李崴建议尽快修改《收养法》,废除收养程序中的重重障碍,让孤儿有家不再难。

李崴在提案中提出,《收养法》的种种不合理条款导致弃婴的数量增多。据2010年不完全统计,我国每年弃婴10万名,较上世纪80年代的5000名、90年代的5万名大幅增加。同时也导致拐卖儿童案件增多。公安部刑侦局打拐办主任陈士渠在曾经公开表示,有些人想买孩子是因为政策规定只能生一个孩子,为了满足儿女双全、多子多福、养儿防老等目的,他们就想办法买孩子。按规定,收养家庭必须无子女,而且还要提供收入、无犯罪记录等各种证明,但很多希望多个孩子的农村家庭难以满足这些条件。

全国人大代表黄细花也在今年“两会”的议案中提出,《收养法》导致需要父母的孤儿与需要孩子的夫妻难成一家人。

根据中国人口协会公布的数据,我国不孕不育患者在2012年已超过4000万,占育龄人口的12.5%,并且还呈现出不断上升的态势。与此同时,根据民政部公布的《2015年社会服务发展统计公报》显示,我国的收养数量已经连续十年呈现负增长,内地居民的收养数量从2005年的3.8万件下降到2015年的1.9万件,仅为十年前的一半。

鉴于此,黄细花建议,要放宽送养人条件,简化收养程序;同时放宽收养人条件,不限制收养人子女数量。福利机构送养儿童只能按成本核算收取相应的养育费,不可变相以“接受捐赠”的名义贩卖儿童。送养之前应先在网上进行公示,中国公民有优先收养权。

李崴建议,一方面要制定法律约束和减少非医学必要的堕胎,同时政府建立收养制度,父母没有条件自己养的,政府机构可以代养,等父母条件成熟后可以领回。

 

举报
第一财经广告合作,请点击这里
此内容为第一财经原创,著作权归第一财经所有。未经第一财经书面授权,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使用,包括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第一财经保留追究侵权者法律责任的权利。 如需获得授权请联系第一财经版权部:021-22002972或021-22002335;banquan@yicai.com。

文章作者

一财最热
点击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