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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块地”试点成果已现,农村“土改”仍需确权丨焦点众议

第一财经APP 2017-04-12 21:35:00

作者:孙维维    责编:孙维维

我国“三块地”试点试验取得不俗进展,在大农业拐点到来以及城镇化大发展的情况下,为农村土地确权、给农民吃一颗定心丸应该受到重视。

四月的春风吹绿了江南,也吹到了全国正在进行“三块地”试点的33个试验县。

据悉,作为试点之一的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目前共有29宗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入市交易,交易面积349.88亩,成交金额2.1亿元。农村的土地也成了香饽饽。

“三块地”是我国就土地征收制度、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和宅基地制度改革进行的试点试验。其中涉及的“三权”包括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收益分配权。

我国的土地政策自建国来经历了多轮改革。从人民公社的“大锅饭”,到“交够国家的,留足集体的,剩下都是自己的”土地经营权与所有权统一,再到随着大农业的推广,对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的需求日益明显。

今年两会上,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

随着城镇化建设,农民工越来越多地进城生活,农村“宅基地”问题也日益凸显。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如何能够真正为农民带来福利,让农民也能够享受发展的成果,让土地真正有效流转、产生效益,是学界多年来争论的焦点。其中最激烈的一次就是华中科技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主任贺雪峰、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教授周其仁和东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名誉院长华生三人之争。

贺雪峰2010年10月出版《地权的逻辑》,批评成都土地改革。他认为给农民更多的土地权利,会损害农民的利益。在中国农村,农户土地权利越大,集体行动越难,生产生活基础条件就越无法改善,单家独户的小农,尤其是仍在农村种田的耕者,就不得不面对更加恶劣的农业生产条件。

对于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贺雪峰认为要做到,一是让农民“户有所居”,二是探索宅基地用益物权的实现,三是探索宅基地退出方式,集约节约利用宅基地。

周其仁则针锋相对,认为“给农民更多的土地权利,可能损害农民的利益”是一条经典的奇谈怪论。周其仁又针对华生“土地配置靠规划、不靠市场”的观点加以批驳,倡导农地农房入市,认为城市化转型过程中的土地增值分配,应听从市场意志,并可以解决小产权房不合法的问题。

华生则对周其仁回应称,农地农房入市是符合改革和市场经济发展目标的题中应有之义,从方向上说,他与周其仁并无意见相左,只是农地农房入市,其中也有许多误解暗礁、不可一蹴而就,土地用途配置也不可能由市场决定,也不是今天的当务之急,也需要一系列条件的配合才能成行。今天首先要解决的,一是帮助那些已经人转而且希望永久落户的农民在就业城镇安居。他认为,小产权房是违建,如同走私,只能依法处理,不能合法化。

争辩影响深远,特别是在当今“三块地”试点试验取得不俗进展、大农业拐点到来以及城镇化大发展的情况下,为农村土地确权、给农民吃一颗定心丸应该更加受到重视。

对此,众多专家、学者也表达了自己的意见:

郑永年:乡镇建设应当为中产阶层以上的人口做准备

新加坡国立大学东亚所所长郑永年

乡镇建设应当为中产阶层以上的人口做准备,这个群体也应当是乡镇建设的主体。现在的问题是富人和城市上层中产阶层不被容许到乡镇建房,因为这涉及乡镇的土地问题,往往是集体土地所有制。一个可以施行的办法,就是政府容许农民的宅基地进行自由流转和买卖,同时政府对乡镇住房建设进行严格的规划和规制。在这样的条件下,政府应当容许和鼓励富人和城市居民到乡镇建设自己的住房。

刘世锦:房地产供给侧是土地制度问题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原副主任刘世锦

中国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十八届三中全会讲得很清楚,和国有的土地同等入市,同价同权。宅基地要创造条件逐步入市,现在看来还是在集体所有制内部,甚至在居民组内部进行流转。在村里面,你家和我家之间流转,到底谁需要这个土地呢?城里人想到农村去,你想买那个地,能买吗?不能买。

如果农村的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能够进入市场进行流转,包括现在很敏感的像小产权房的问题,如果经过某种政策处理以后,该交的费交了,该交的税交了,让它进入市场,中国的房价就没有这么高了,(房地产)供给侧是土地制度问题。目前政府出台的措施大部分都是需求侧的,可能解决不了长期根本的问题。根本的问题还是我们城市化进程中供给侧的改革,这个要深化。

郑振源:土地资源配置要改计划配置为市场配置

中国老科协国土资源分会土地与环境专业委员会主任郑振源

取消集体土地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封杀“小产权房”,造成集体土地不能与国有土地拥有同等财产权利,不能自主平等地参与工业化、城市化建设并分享收益,损害了农民权益,固化了城乡二元结构和收入差距。

农村宅基地没有处分权,不能流动,造成大量“空心村”,宅基地闲置浪费。同时,农民工不能市民化,打工挣了钱还得回村建新房,致使宅基地不减反增。

土地制度改革不能是就个别制度安排做“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式的改革,而必须遵照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的总体部署,对土地资源配置制度进行整体性、根本性的改革,改计划配置为市场配置,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

为此,首先要建立开放竞争、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同时要将对土地利用全面直接干预的用途管制制度改造为适应市场配置、以弥补市场缺陷和失灵为主要内容的用途管制制度。其实,实行土地市场配置最大的风险在于对现行“土地财政”的冲击。土地制度改革实质上是土地利益链的调整。

刘守英:城乡中国为土地制度改革带来了三大机遇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经济研究部副主任刘守英

经历了快速的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后,中国的经济社会特征已经从乡土中国转型为城乡中国。在城乡中国格局下,农业、乡村和城乡关系正在出现三个重大变化。一是传统的农业功能、形态和发展方式正在势不可挡地发生变化,农业不再单纯承担粮食供给和农民主要收入来源的功能,农业不再只是传统小规模种植业形态,适度规模农业、生态绿色、乡村旅游休闲正勃然兴起。二是传统的村庄正在发生剧烈分化,传统村庄的衰败与一部分村庄的复活并存。三是城市化进程在经过一段人口、土地、资本向城市的单向流动后转向城乡互动阶段,乡村人口回流,乡村产业对土地需求多样化,资本下乡增加。

这三大变化正在推动乡村的巨变与乡村空间的复活,也为土地政策的调整和土地制度改革带来了三大机遇:一是完善耕地保护制度促进农业转型;二是用地制度改革激活乡村发展空间;三是以宅基地制度改革活化村庄。

吴敬琏:土地有序流转的第一步是确权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吴敬琏

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最近一些文件里讲了6种方式(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其他)。这些方式我认为只要它是一个独立的产权形式,所有的产权的功能都应该有,这里有一个问题,怎么做到有序?现在正在做第一步就是确权,确权以后有了产权的证书,它就进入流转的过程了。最近发生的事情,资本进入了,进入过两天又退出了,结果土地就撂荒了,这就是我们没有把流转市场建立成一个有序的流转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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