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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慧球、*ST匹凸处罚落槌 因信披违规遭“七罪并罚”

第一财经 2017-05-12 17:54:00

作者:黄思瑜    责编:林倩

此前迷雾重重、闹剧不断的ST慧球(600556.SH)以及*ST匹凸(600696.SH)近日迎来终极宣判,因虚假信息披露遭“七罪并罚”。今年2月23日之时,该公司收到四纸《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如今经过听证会后,证监会的处罚决定正式落槌。

此前迷雾重重、闹剧不断的ST慧球(600556.SH)以及*ST匹凸(600696.SH)近日迎来终极宣判,因虚假信息披露遭“七罪并罚”。今年2月23日之时,ST慧球收到四纸《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如今经过听证会后,证监会的处罚决定正式落槌。

第一财经记者获悉,日前,证监会召开了听证会听取ST慧球闹剧当事人陈述申辩意见,并对7宗ST慧球、*ST匹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包括ST慧球发布“1001项议案”)做出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决定,共对ST慧球处以240万元罚款,对*ST匹凸处以180万元罚款;对鲜言、顾国平等15名当事人进行处罚,其中对鲜言共计处以420万元罚款,对顾国平共计处以180万元罚款,且顾国平等6名当事人被采取市场禁入措施,其中4人为终身市场禁入,而鲜言此前因操纵*ST匹凸股价案已被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

在鲜言当家ST慧球期间,乱象频频,最为荒诞且震惊资本市场的则为提前泄露的千项奇葩议案,也引发证监会高度重视。经证监会调查,2017年1月,在鲜言的指使下,ST慧球在信息披露申请未获上海证券交易所批准的情况下,将包含“1001项议案”的临时公告通过域名为“www.600556.com.cn”的网站、东方财富股吧对社会公开。

对此,证监会认定,ST慧球董事会提出并审议“1001项议案”的行为违反了公司守法义务及董事会职权的相关法律规定,ST慧球的披露渠道违反法律规定,所披露的内容违反法律规定,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此外,在2014年至2016年期间,ST慧球也存在多次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的情况。经证监会调查,首先是,在不晚于2014年12月29日,顾国平就已经成为ST慧球的实际控制人,但该公司2014年年报、2015年半年报及多份临时公告均披露ST慧球不存在实际控制人,这与事实并不相符,为虚假记载。

而让ST慧球的乱象开始浮出水面的是,原*ST匹凸董事长鲜言的介入,当时其并未亮明自己的身份,而是以证代的角色潜伏在ST慧球。但一份协议将真相暴露,2016年4月26日,顾国平与鲜言实际控制的上海躬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经营权和股份转让协议书》等系列协议。对于上述信息,ST慧球未按照相关规定予以披露。

事实上,经证监会调查,鲜言在2016年7月18日至2017年1月10日为ST慧球实际控制人。但2016年7月21日至8月30日期间,ST慧球披露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顾国平。对此,证监会方面表示,ST慧球的上述披露与事实不符,为虚假记载。

证监会方面表示,该会早在2015年下半年便关注到慧球科技实际控制人变更过程涉嫌诸多违法行为,并启动了立案调查程序。后续,证监会则将就ST慧球实际控制人变更过程中存在的超比例持股未披露、限制期买卖股票等违法行为,本着深挖严究、一查到底、绝不放过的原则继续抓紧查办。

除了ST慧球,“资本玩家”鲜言将*ST匹凸也是玩弄于股掌。证监会方面表示,在鲜言实际控制期间,*ST匹凸信息披露多次违反法律规定。一是2014年12月,因相关《股权转让协议》失效使*ST匹凸实际控制人变更事项出现较大变化,*ST匹凸未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披露;二是2015年4月,*ST匹凸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鲜言在未经上市公司董事会讨论决策的情况下启动上市公司名称、公司经营范围变更程序,后上市公司未立即召开董事会进行讨论、决策,也未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披露;三是2015年5月,*ST匹凸发布的更名公告、变更公司经营范围、获得互联网域名授权等公告就公司主要经营业务、未来发展前景作出了误导性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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