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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器人:未与马来西亚签超230亿合约 合作未涉及金额

第一财经 2017-05-18 08:38:00

责编:伍康

新松公司特别强调,本次新松投资公司与柔佛州集团签署的合作框架协议为非约束性的意向协议,仅是各方合作意向的一份记录。

5月18日早间,机器人发布澄清公告称,有媒体报道公司与马来西亚签超230亿合约,目前旗下合资公司确实接到马来西亚柔佛州政府邀请,到柔佛州进行项目实地考察,就机器人开发项目进行商谈,并于日前与柔佛州集团签署合作意向协议书,但此次合作对公司今年经营业绩没有任何影响,本次签署的合作框架性协议未涉及投资金额,本公司持有新松投资公司37%股权。

近日有部分媒体报道了《机器人与马来西亚签超230亿合约》  等文章,报道称:“柔佛州政府政联公司柔佛机构(Johor Corp),与中国科学院属下新松机械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机器人未来城市项目战略联盟协议。这项合作协议总值34.58亿美元(约48.3亿新元),双方将在柔佛州开发1000  亩土地(约405公顷、相当于大巴窑市镇一半面积),以建立机器人未来城市并发展机器人产业。”

经核实,新松公司针对上述传闻事项说明如下:  近年来,马来西亚一直面临劳动力资源短缺的问题,亟待发展机器人  产业。在我国发展“一带一路”背景下,本公司在北京设立的合资公司新松机器人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松投资公司”,主营业务为投资、开发建设机器人产业中心,开拓机器人市场等,本公司持有新松投资公司37%股权)接到马来西亚柔佛州政府邀请,到柔佛州进行项目实地考察,并就机器人开发项目进行商谈。

新松公司特别强调,本次新松投资公司与柔佛州集团签署的合作框架协议为非约束性的意向协议,仅是各方合作意向的一份记录。该项目的实施以及新松投资公司能否承担该项目的实施方均存在不确定性。同时柔佛州集团是新松投资公司未来拟投资建设柔佛州机器人未来城的项目合作伙伴,并非新松公司的客户,本次签署的合作框架性协议未涉及投资金额。

此外新松公司与柔佛州集团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新松公司与柔佛州集团不存在业务方面的合作。未来三个月内,新松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所持限售股份即将解除限售或减持的风险。

公告中特别提出,本次合作框架协议的签署对新松公司2017年度经营业绩没有任何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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