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汽车

分享到微信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发改委:将不再核准新建独立法人传统燃油汽车整车项目

第一财经APP 2017-06-14 19:24:00

作者:综合报道    责编:王佑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完善汽车投资项目管理的意见》,原则上不再核准三大类新建传统燃油汽车企业投资项目。

近日,国家发改委、工信部联合发布关于完善汽车投资项目管理的意见, 表示将严格控制新增传统燃油汽车产能。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完善汽车投资项目管理的意见》(下称《意见》),原则上不再核准以下新建传统燃油汽车企业投资项目:一是新建独立法人传统燃油汽车整车企业投资项目;二是现有汽车整车企业跨乘用车、商用车类别投资项目;三是已停产半停产、连年亏损、资不抵债,靠政府补贴和银行续贷存在的现有汽车整车企业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迁址新建投资项目。

根据《意见》,现有汽车整车企业申请建设扩大传统燃油汽车生产能力投资项目,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上两个年度产能利用率均高于全行业平均水平;上年度新能源汽车产量占比高于全行业平均水平;上年度研发费用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高于3%;产品具有国际市场竞争力。现有乘用车企业申请建设扩大传统燃油汽车生产能力投资项目,除满足上述条件外,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还应满足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的要求。

《意见》指出,我国将优化传统燃油汽车产能布局。推动产能向产业基础扎实、配套体系完善、竞争优势明显的地区集聚,新增传统燃油汽车产能应建设在上两个年度汽车产能利用率均高于全行业平均水平的省份。促进新能源汽车健康有序发展,科学规划新能源汽车产业布局,新建企业投资项目应建设在产业基础好、创新体系全、配套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地区,推动新增产能向新能源汽车消费需求旺盛和传统燃油汽车替代潜力较大的区域集中;鼓励京津冀等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发展和使用新能源汽车,推动污染治理。

根据《意见》,我国将加强汽车产能监测预警,引导企业和社会资本合理投资,健全行业退出机制。

举报
第一财经广告合作,请点击这里
此内容为第一财经原创,著作权归第一财经所有。未经第一财经书面授权,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使用,包括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第一财经保留追究侵权者法律责任的权利。 如需获得授权请联系第一财经版权部:021-22002972或021-22002335;banquan@yicai.com。

文章作者

一财最热
点击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