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是企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法定义务的重要体现,是防范食品安全风险的重要手段。
目前,上海的食品药品安全总体状况保持了有序、可控的态势,但上海的食品安全形势依然严峻,食品安全问题仍然不少,食品生产领域面临的风险隐患还很多。
“大型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由于产品消费量大、消费群体特殊等特点,必须是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排头兵。”7月27日,在上海市大型食品生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推进会上,上海市食药安办副主任、市食药监局副局长张准民表示,在监管层面,下一步将从加强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加快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推进“互联网+食品安全监管”、加强食品安全行刑衔接等方面措施来落实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在加强食品安全信息公开方面,上海将依法主动公开行政许可、监督抽查、行政处罚、典型案例等各类监管信息,加大对违法违规生产经营企业的曝光力度,让信息公开成为对消费者最好的保护、对执法者最硬的约束、对违法者最大的震慑。
在加快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方面,上海将完善诚信监督机制,将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相关信息全面纳入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开展联合惩戒,对严重失信单位和个人实行禁业限制和市场退出机制。
目前,上海依据《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建立及实施通用要求》标准建立诚信管理体系,并根据国家工信部《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指导意见》对相关食品生产企业开展评价,建立行业协会参与的食品安全信用评价机制,积极培育食品安全诚信示范企业。目前,上海市已有23家食品生产企业获得诚信企业证书。
上海市食药监局食品生产监管处处长巢强国表示,下一步上海市食药监局将组织开展已获“诚信管理体系证书”企业的监督复审工作,会后将专门印发相关诚信建设的要求,各区在年底前大型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并实施诚信管理体系数要达到50%,2018年底达到100%。
在推进“互联网+食品安全监管”方面,上海将在完善全市统一的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台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各级监管部门的数据对接、信息共享,强化监管大数据运用,提升分析和发现问题能力,有效防控和及时处置食品安全风险。
其中,在智能化监管手段应用上,上半年上海市大力推进食品生产移动执法装备和移动视频监控系统,推行信息化监管,实施标准化现场检查,印发《关于规范食品生产移动视频监控系统使用的通知》,明确视频安装规范及完成时间节点,要求企业在原辅料仓库、配料和投料间、清洁作业区入口、生产加工关键控制点、产品检验等环节安装视频监控点。
目前,全市已有178家纳入到食品监控系统平台,超过全市高风险食品生产企业的90%。下一步上海市食药监局将积极会同松江区研究开发有关可识别技术在视频监管系统上的应用。
在加强食品安全行刑衔接上,张准民提出,各区要建立健全和司法部门之间的案件移送、线索通报、案件协商、涉案物品处置、信息共享和发布等工作机制,加强对重大案件的联合督办,更加精准有效地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
此外,上海还将积极推广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巢强国表示,上海要推动大型企业积极投保食品安全责任险,提高食品安全事故预防和救助水平,有效降低食品安全事件影响和事故危害。目前,上海市食药监局在积极同保监会等部门进行沟通,进一步明确相关保险责任要求及保险公司介入监督的相关程序和要求。
从市场监管总局获悉,市场监管总局联合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关于加强预制菜食品安全监管 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内容聚焦预制菜范围、标准体系建设、食品安全监管和推进产业高质量发展4个方面,首次在国家层面明确预制菜范围,对预制菜原辅料、预加工工艺、贮运销售要求、食用方式、产品范围等进行了界定。预制菜是以食用农产品等为原料,经工业化预加工,加热或熟制后方可食用的预包装菜肴,不得添加防腐剂。
2024年1月1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信用修复协同联动工作的通知,旨在进一步构建高效便捷的信用修复制度,确保信用主体的合法权益。该通知对各地区提出了加强信用修复协同联动,完善信用修复协同联动工作机制等工作,并要求各地区在2024年2月29日前完成。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市场监管总局将对工作进展进行检查。
优化创新发展环境,引导平台企业有序竞争,激发平台内经营者内生动力,提升常态化监管水平。
依法查处一批重点案件、曝光一批典型案例、清退一批不合格的承包经营企业,解决一批突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