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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巨头更应有所担当

第一财经APP 2017-08-14 09:59:00

作者:社论    责编:孙维维

互联网巨头要有所担当,这种担当不仅仅是在人类遇到自然灾害时捐款捐物,也表现在对行业发展和后继者的贡献与胸怀。

互联网巨头最近颇不太平,继一个多月前因垄断被欧盟开出24.2亿欧元巨额罚单后,全球搜索巨头谷歌近日被解雇员工评价“几乎像一个邪教”;社交媒体巨头Facebook则被质疑成功全靠“买买买”和“抄抄抄”,其“早鸟”系统扼杀初创公司投身“车库文化”,令人担心小扎正在毁掉硅谷。

传统经济时代有“数一数二法则”,互联网打破区域分割之后,演变为“赢者通吃”,即行业第一名赚的钱比第二名到最后一名加起来要多很多,第二名赚的钱比第三名到最后一名加起来要多很多。统计显示,谷歌占据了88%的搜索广告份额,脸书拥有77%的移动社交流量,仅仅谷歌和Facebook两家公司,就占了美国互联网广告增长的85%。

互联网公司做大做强后,拥有了颇具优势的用户和资源,往往通过模仿和捆绑等垄断方式,对小公司或创业公司生存形成挤压,不仅让后继者举步维艰,对于整个行业发展也十分不利。

熟悉Facebook内部系统人士爆料,Facebook使用一个内部数据库来追踪竞争对手,包括那些表现异常出色的年轻初创公司,即开发一款应用程序(“早鸟”系统),通过在私人服务器上传输流量来保护用户隐私,给Facebook提供了一种详细了解用户在手机上行为的不同寻常途径。

也就是说,如果Facebook发现别家公司开出发新的功能或软件,就考虑模仿或者尝试收购这家公司。类似情况在中国的互联网巨头身上亦有出现,当年的腾讯与奇虎360大战起因即与之相似。

2010年之前,360依靠“免费安全软件”一改持续20年的“杀毒软件收费”模式,取得很大成功。2010年,腾讯通过向用户规模巨大的QQ用户推广“QQ医生”(后升级为“QQ电脑管家”),360受到严重威胁。随后两者各利用不正当竞争手段开战,因用户规模差距悬殊,360败下阵来。

虽然随后360起诉腾讯以失败告终,但此事对于改善中国互联网生态,起了重要作用。在此之前,包括腾讯在内的大公司山寨、抄袭小公司的产品,然后凭借强大的资金实力和用户资源,快速超越被模仿者,以致创业者去寻求投资时,往往会被问到“如果腾讯抄袭了你的项目你怎么办”这样的问题。此后,腾讯品牌遭遇了前所未有的信任危机,愤怒一时如潮水般涌来,腾讯不得不收敛,3Q大战因此被称为中国互联网商业文明分水岭。

谷歌被欧盟重罚的原因是操纵搜索结果、滥用市场垄断地位。欧盟反垄断部门称,谷歌已违反了欧盟的公平竞争法规,它阻止了其他公司的产品与其同台竞技,更重要的是,它抹杀了消费者的选择空间,遏制了创新。欧盟对于谷歌的评述,也可以放在中国搜索企业巨头百度身上,“魏则西事件”之前,医疗类广告给百度带来了巨额收入,但对社会和行业的危害,远胜谷歌。

不论是Facebook、谷歌,还是中国的BAT(百度、阿里、腾讯),都曾经由创业公司崛起,当这些公司做大做强后,有的在尝到垄断带来的甜头后,乐此不疲,不仅对其他公司构成不正当竞争,于行业的发展和创新也产生了负面影响。

回顾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微软公司的Windows操作系统独占鳌头,微软曾试图通过Internet Explorer浏览器与Windows捆绑独霸IT产业,这一行为遭到了美国司法部反垄断部门制裁,随着用户的选择越来越多,对于微软产品的依赖性也渐渐减小。很难想象,如果当初IT产业被微软垄断,会有多少的新科技和创新企业被扼杀在摇篮中。

因此,大企业,尤其是互联网巨头要有所担当,这种担当不仅仅是在人类遇到自然灾害时捐款捐物,也表现在对行业发展和后继者的贡献与胸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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