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弄潮儿作家叶兆言:90年代用电脑写信才是真时髦

第一财经APP 2017-10-07 09:49:11

作者:叶兆言    责编:罗敏

上世纪八十年代末,第一次接触到“四通”电脑打字机,叶兆言记得当时很兴奋,心想如果人生有幸,作为一名写作者,能有这么一台打字机相伴多好。

编者按:什么是“珍物”?从字面看,是值得珍惜的物品。在《珍物:中国文艺百人物语》一书中,一百位文艺界代表人士给出的答案,无一与世俗的“珍宝”相关。王澍的钟繇字帖、阮仪三的蠡壳窗、林怀民母亲手抄《心经》,等等。他们以日常物件为片段,回望生命中的重要时刻。在序言中,音乐人李宗盛温情地写,“我决定留下我给娘捏脚时用来装乳液的塑料罐子,制琴时音梁凿下来的刨花。我认真地想,等我更老了,我的珍物会是身上的老人斑。”

这个国庆假期悠长,得空时,不妨对自己的记忆做一番“考古”。经授权,第一财经节选本书部分内容与读者分享。这一篇,讲述的是作家叶兆言的旧电脑和打字机。

中国有句古话叫名不正言不顺,一直觉得电子计算机名字不太好,起码是翻译不到位。我印象中的所谓计算机,必须和计算有关,应该是跟算盘差不多的计算器,玩玩加减乘除,阿拉伯数字按一遍,结果便出来了。

上世纪八十年代末,第一次接触到“四通”电脑打字机,现在想想,真是个非常奇怪的玩意儿。显示屏很小,窄窄的,写不了几行字。少见难免多怪,记得当时很兴奋,心想如果人生有幸,作为一名写作者,能有这么一台打字机相伴多好。过了不久,市场上开始出现PC机,到目前为止,我仍然不知道为什么叫PC。市场上还有过一种性能差不多的中华学习机,懂点电脑常识的人告诉我,这两样东西都可以用来学习打字,只要你用得顺手,都可以成为写作利器。

又过不久,我有了一台PC机,时间应该是一九九〇年,那年头用电脑写作的人还很少,我基本上可以算是爬雪山过草地的老革命老前辈。起码在南京作家中,属于最早的几个人之一。当时的价格三千元,没有硬盘,存储全靠360K低密度软盘,必须接连使用两张这样的软盘,才能很费劲地启动机器。写作时要注意不停地存盘,否则一不小心断电了,前功立刻尽弃。因为担心停电,有一段时间,一直在关心UPS不间断电源的价格,有它就不怕停电了,这玩意太贵,始终犹豫着没舍得买。后来有人送了个十兆的旧硬盘给我,安装在PC机上,效率立刻大大提高。

我的电脑,说白了就是一个打字机,过去是,现在仍然还是。电脑升级换代很快,太快,非常快就落伍了。刚开始,别人听说我用电脑写作都很吃惊,很佩服,渐渐地,再吃惊的已经是,你居然还在用这么一个破电脑写东西。十多年以后,终于不得不换电脑了,是国产的方正,当时也算品牌机了,几个小伙子过来安装调试,对着旧电脑发怔,说从来没见过这么古老的家伙,不仅老掉牙,连下巴也没了,感觉就像史前的恐龙。

我大多数作品都是在这个破旧的电脑上完成,说一句矫情话,美好的黄金岁月皆砸在了那锈迹斑斑的键盘上。到一大把岁数,才学会上网,才开始玩电子邮件,至今仍然还是个电脑菜鸟,可是我的打字速度飞快,从一开始,我就是使用五笔,为了将写字速度降下来,我常常只用一个手指头吊儿郎当地打字。打字快慢无关紧要,写小说其实很少会有思如泉涌,文学创作往往是个慢活,一般情况下,慢慢打字完全来得及。或许是太熟练,我发现自己的手比大脑想得还快。

记不清最初使用的那个版本叫什么,反正太原始了,都属于遥远的解放前。那个文档的标点符号常会出现在每行第一格上,怎么看都觉得别扭。记忆中,我总是在跟第一格的逗号和句号作斗争,从第二行开始整理,一遍又一遍修改。明知道文章最后发表,这样的状况并不会出现,电脑会自动校正,可是成了毛病,不改不舒服,不改不痛快,不改了就写不下去。过去用笔写作,只要出现错字,有了涂改,我会将稿纸撕了重写,现在改用电脑了,写错不怕,可是这个标点符号调整,花了相当多的工夫。

与旧电脑配备的还有一台九针打印机,今天说起来,都是古董级别,都可以当作收藏的文物。曾经与作家史铁生交流经验,他打印机的字体远没有我的好看,年代隔得太久远,我现在甚至都有些记不清结局,是寄给了他软盘程序,还是怎么样就不了了之。反正能记住的只是我们开始用电脑写信并打印出来,都觉得这样比手写更时髦。最佩服自己的一点,电脑买回来当天,居然硬着头皮写千字文,居然就结结巴巴地写了一篇。这篇文章发在当时的《扬子晚报》上,可惜已经找不到,集子里也从未收过,最初的那种低密度软盘不仅容量很低,而且非常容易丢失文件,说没有就没有了。

《珍物:中国文艺百人物语》《生活月刊》 编著

上海译文出版社 2017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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