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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家险企被点名 6个月内禁止关联交易

第一财经APP 2017-10-12 18:58:25

作者:李思霖    责编:林洁琛

保监会要求,5家保险公司自监管函下发之日起6个月内,禁止公司直接或间接与关联方开展包括借款等在内的部分交易,并要求各家公司进行整改自查。

10月11日,保监会连发5份监管函,珠江人寿、上海人寿、阳光人寿、渤海人寿、君康人寿5家保险公司被点名。

监管函显示,保监会在今年2月至4月,对上述保险公司进行了公司治理现场评估,查实5家公司在“三会一层”(即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运作、关联交易、合规与内控管理、内部审计、考核激励等方面存在问题。

对此,保监会要求,上述保险公司自监管函下发之日起6个月内,禁止公司直接或间接与关联方开展包括借款等在内的部分交易,并要求各家公司进行整改自查。

2家涉及股权问题

具体而言,被点名的5家保险公司中,渤海人寿存在股东股权质押解质押管理不规范的问题。2016年,渤海人寿股东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利迪经贸有限公司、宁波君安控股有限公司、北京国华荣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办理股权质押,莱福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办理股权质押和解质押未书面通知渤海人寿。渤海人寿也未就上述股权质押和解质押向保监会报告,股东名册上也没有上述质押和解质押信息记载。

君康人寿则被查出存在股权代持情形,该公司股东福建伟杰投资有限公司代替股东福州天策实业有限公司持有君康人寿股权,持股比例为3.2%。此外,君康人寿多次股权变动未按要求向保监会报告。该公司7笔股转均未在保监会批准3个月内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且截至保监会检查评估日,未就该情况向保监会报告。

君康人寿股东福建伟杰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君康人寿的全部股权(3.2%)早在2015年12月4日被法院冻结,公司未就此情况上报保监会。君康人寿另一名股东湖北中经中小企业投资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于2016年12月15日由湖北省联投控股有限公司变更为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但君康人寿未将该情况上报保监会。

对此,君康人寿11日对第一财经记者回应称:“此次检查主要针对公司过往的治理情况,在忠旺成为君康的股东以后,已经对这些问题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和纠正,这些问题均得到了根本性的改善,公司的治理水平、业务运营也都实现了大幅提升。公司会积极配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继续提升公司整体管制水平。”

3家存在公司治理与内部管控问题

阳光保险、珠江人寿以及上海人寿3家公司则在公司治理与内部管控等方面存在问题。

阳光人寿公司公司章程不完备,关键岗位人员缺位,未设立董事会秘书岗位,信息披露亦不及时不全面,披露的公司治理概要缺失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相关内容。

上海人寿方面,董事会运作不规范,董事会决议超出报告期限报送保监会;公司尚未单独建立完善的独立董事制度;公司董事会秘书免职未按时报备保监会。此外,上海人寿还存在关联交易管理不规范、薪酬管理不合规、内部审计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珠江人寿公司股东大会常常未按规定时间提前通知;董事会运作不规范,董事存在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经营管理层运作也不规范。内部管控方面,珠江人寿资金运用关联交易比例不合规,关联方档案不完整,关联交易未识别未报告。此外,珠江人寿还存在内部审计不规范、激励与考核相关内容不符合规定、公司章程约定存在问题。

保监会要求,自监管函下发之日起6个月内,5家公司均被禁止直接或间接与关联方开展相关交易,包括禁止提供借款或其他形式的财务资助,除存量关联交易的终止行为(如到期、赎回、转让等)以外,禁止开展资金运用类关联交易(包括现有金融产品的续期,以及已经签署协议但未实际支付的交易)。

同时,保监会还表示,上述6个月期满之日起3个月为观察期,观察期内,将对此项监管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视情况采取后续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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