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大政

分享到微信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发改委】四部委落实集成电路生产企业进口税收优惠政策

第一财经 2017-12-01 11:56:06

责编:李燕华

12月1日,发改委网站消息,发改委、工信部、财政部、海关总署联合发布公告,落实现行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有关进口税收优惠政策。

12月1日,发改委网站消息,发改委、工信部、财政部、海关总署联合发布公告,落实现行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有关进口税收优惠政策。公布线宽小于0.25微米或投资额超过80亿元、线宽小于0.5微米(含)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名单,其中包括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设立的杭州士兰集成电路有限公司、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旗下各地分公司、台积电(中国)有限公司、英特尔半导体(大连)有限公司等。

全文如下: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11〕4号),落实现行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有关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经确认,现将线宽小于0.25微米或投资额超过80亿元、线宽小于0.5微米(含)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名单公布(详见附件)。名单中存续企业继续执行,新增企业自公告之日起执行。

此前相关政策文件公布的享受集成电路生产企业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名单与本公告所列名单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根据行业发展状况和企业变化情况,将适时对企业名单进行调整并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线宽小于0.25微米或投资额超过80亿元、线宽小于0.5微米(含)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名单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  政  部

海 关 总 署

2017年11月24日

举报
一财最热
点击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