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金融

分享到微信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P2P整改进入最后验收:明年6月底前完成备案,禁止风险备付金模式

第一财经APP 2017-12-14 10:38:10

作者:宋易康 ▪ 杜川    责编:林洁琛

12月13日,《关于做好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整改验收工作的通知》下发,要求各地应在2018年4月底前完成辖内主要P2P机构的备案登记工作,6月底之前全部完成。

继现金贷、网络小贷监管细则落地后,备受业内关注的P2P风险专项整治工作,也将进入整改验收阶段。

12月13日,第一财经记者从接近南方某省金融办人士处获悉,P2P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近日向各地P2P整治联合工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做好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整改验收工作的通知》(57号文)(下称《通知》)。

根据《通知》,各地应在2018年4月底前完成辖内主要P2P机构的备案登记工作、6月底之前全部完成;并对债权转让、风险备付金、资金存管等关键性问题作出进一步的解释说明。

严把验收标准

《通知》指出,要按照“明确标准、严格把关、积极稳妥”的原则,一家一策、整改验收合格一家、备案一家,有序开展辖内存量网贷机构的整改验收与备案登记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整治办应指定官方网站对拟备案网贷机构的整改验收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两周,并要求网贷机构在自身官方网站及APP及时对本机构整改验收及备案登记情况进行信息披露。

整改验收公示期间,各地整治办如收到异地整治办、出借人或借款人以及其他网贷机构对公示机构的举报,经核查属实的,各地整治办应当撤销公示内容并对网贷机构重新进行整改验收。

对于各类P2P平台,《通知》提出五项原则,严格验收标准,不同情况的网贷机构,应当分类施策、科学处置。

一是验收合格的P2P平台,予以备案登记,确保其正常经营;二是积极配合整改验收工作但最终没有通过的平台,可据具体情况,或引导其逐步清退业务、退出市场,或整合相关部门及资源,采取市场化方式,进行并购重组;三是对于严重不配合整改验收工作,违法违规行为严重甚至已有经侦介入或已失联的平台,应由相关部门予以取缔;四是对于逃避整改验收,暂停自身业务或不处于正常经营状态的机构,需予以高度重视,此类机构恢复经营后也需酌情予以备案;五是对于行业中业务余额较大、影响较大、跨区域经营的机构,由机构注册地整治办建立联合核查机制,向机构业务发生地征求相关意见。

8月24日后设立的平台不予备案

《通知》明确表示,各地对于辖内机构的具体整改验收,应当明确不同的时间节点,分类加以规制,并提出了几点要求。

值得注意的是,在《通知》下发前,11月16日,厦门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在其官网发布《关于网贷机构备案公示的通知》,对5家拟备案的企业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7年11月16日~2017年11月25日。

这五家平台分别是:厦门融信普惠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服务有限公司、爱日进(厦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厦门乾方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厦门易汇利金融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京东旭航(厦门)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服务有限公司。

根据启信宝查询信息显示,京东旭航(厦门)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服务有限公司注册时间为2017年9月27日。

而根据《通知》对于2016年8月24日后新设的P2P平台,本次网贷整治期间原则上不予备案登记。

另外,对于自始未纳入本次整治的各类机构,在整改验收期间提出备案申请的,各地整治办不得予以进行验收及备案登记。

对于《P2P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十三项禁止性行为及单一借款人上线的规定,网贷机构应当自2016年8月24日后不再违反,相应存量业务未化解完成的P2P不得备案登记。

对于开展过涉及房地产首付贷、校园贷及现金贷等业务的网贷机构,应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贷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对“现金贷”业务进行规范整顿通知》的要求,暂停新业务,对存量业务逐步压缩,制定退出时间表。

同时,辖内各网贷机构应当与通过网贷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的网贷资金存管业务测评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资金存管业务合作;而对于在规定时间内,没有通过本次整改验收,无法完成备案登记但依然实质从事网贷业务的机构,各省(区、市、计划单列市)应当协调相应职能部门予以处置,要求金融机构不得向其提供各类金融服务等。

禁止风险备付金模式

根据《关于整改验收过程中部分具体问题的解释说明》(下称《说明》)显示,关于债权转让、风险备付金等有关问题,《说明》给出了合规边界。

比如,为解决流动性问题,在出借人之间进行的低频次债券转让,应认定为合规;对于开展类资产证券化业务或实现以打包资产、证券化资产、信托资产、基金份额等形式的债权转让问题应认定为违规。

同时,对于风险备付金的相关问题,《说明》规定,这种经营模式与网贷机构的信息中介定位不符。应当禁止辖内机构继续提取、新增风险备付金,对于已经提取的风险备付金,应当逐渐消化,压缩风险备付金规模,同时严格禁止网贷机构以风险备付金进行宣传。

风险备付金,是指网贷平台公司建立一个资金账户,当借款出现逾期或者违约时,网贷平台将会动用账户里的资金来归还出借人从而达到保护投资人的目的。

据了解,目前多数P2P平台都有类似的风险备付金,用于从投资人手中回购不良的投资项目,从而在事实上确保本息无忧。

捷越联合创始人王晓婷认为,取消风险备付金是网贷平台合规的必要步骤。风险备付金设立的目的是为了降低投资人的投资风险,让投资人得到一定心理安慰,但当出现大面积逾期和坏账时,很可能会涉及相关项目甚至波及整个平台,风险备付金并不能真正保证投资安全。取消风险备付金在短期内可能会影响到投资人的投资热情,但从长远来看,有利于敦促平台建立更加严谨的风控机制,增强平台对资产质量把控的力度,从这一点来看反而更有利于保障投资人资金安全。

举报
第一财经广告合作,请点击这里
此内容为第一财经原创,著作权归第一财经所有。未经第一财经书面授权,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使用,包括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第一财经保留追究侵权者法律责任的权利。 如需获得授权请联系第一财经版权部:021-22002972或021-22002335;banquan@yicai.com。

文章作者

一财最热
点击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