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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检察机关两年批捕金融犯罪案件1914件2816人

第一财经APP 2018-01-08 22:35:51

作者:殷怡    责编:林洁琛

自2016年以来,上海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金融犯罪案件1914件2816人,依法起诉2511件3792人。上海金融刑事犯罪案件已经涉及银行、证券、保险、信托、基金等金融行业的各种金融业务,并向新市场、新业务蔓延。

第一财经1月8日从上海检察机关方面获悉,自2016年以来,上海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金融犯罪案件1914件2816人,依法起诉2511件3792人。

2015年伊始上海检察机关就对涉众面广的非法集资案件高发趋势作出准确预判,与公安机关、法院充分沟通,就妥善应对形成了共识,确立了提前介入涉众型金融案件的常态机制,确保后续案件侦办、诉讼过程中衔接配合流畅。

目前,上海金融刑事犯罪案件已经涉及银行、证券、保险、信托、基金等金融行业的各种金融业务,并向新市场、新业务蔓延。上海检察机关不断加强对这些新类型案件和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研判,已经成功办理一批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自贸区刑案总量逐年略降

自2015年上海自贸区扩区之后,从案件数量看,涉自贸区金融、知识产权和经济案件每年大概在一百七八十件,约占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全部同类案件的10%以上。罪名涉及信用卡诈骗、非法经营、骗购外汇、逃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贷款诈骗、骗取贷款、销售假药、合同诈骗、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骗取贷款罪、侵犯著作权等。

从案件特点来看:第一,随着检察服务保障自贸区工作的力度不断加大,刑事案件总量呈现逐年略降趋势;第二,罪名集中,手段翻新。比较常见的信用卡诈骗、妨害信用卡管理案中,犯罪团伙通过窃取境外信用卡信息、购买代理服务器账号等手段,规避某大型电商平台“关于境内消费不得使用境外信用卡”的规定,虚构境外消费的事实,冒用他人信用卡,实施信用卡诈骗犯罪,手段不断翻新。

第三个特点——也是涉自贸区案件最典型的特征,就是涉外或跨境因素有所增多,案件社会影响、国际影响较大,还出现了既有涉外因素又兼具互联网特点的案件、涉及境外离岸进口公司因素的案件等等;第四,近年来外汇犯罪案件数量明显上升,过去一年当中办理逃汇和骗购外汇案件各1件、非法经营外汇买卖及外汇保证金交易案件4件。

第五,新类型犯罪案件增多,涉及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的知识产权纠纷不断出现。如利用手机JAVA技术侵犯著作权案中,被告人利用网页转码技术储存文字作品,供他人免费搜索阅读并植入广告牟利。

围绕依法严厉打击涉自贸区刑事犯罪,浦东新区检察院成功办理了一批新类型、疑难复杂、有影响的典型案件。

在打击利用跨境因素从事逃汇、骗汇及非法外汇买卖等犯罪活动方面,浦东新区检察院与外汇监管部门合作,成功办理上海市首例虚构转口贸易骗购外汇案。查实被告人李某、郑某伪造正本海运提单,按照提单记载事项制作虚假转口贸易单证等材料,向银行办理购汇业务,以转口贸易支付货款为名,采用人民币在境内申购美元划转至境外,后在境外将美元兑换成人民币汇入境内的方式赚取境内外人民币汇率差价。

与此同时,该院严厉打击新型知识产权犯罪活动,服务保障科创中心建设。如于某侵犯著作权案中,被告人开办“某网”,自行开发“爬虫”软件,擅自复制、下载“某中文网”上的文字作品,利用转码技术进行存储,供他人免费搜索阅读,以植入广告获利。

此外,针对利用跨境电商平台逃避监管的犯罪活动,检察机关也进行了严厉打击。如提起公诉的卓某等人非法经营案中,查实卓某等人在未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通过淘宝、QQ、千牛网等网络电商平台销售通过自贸区港口入境韩国生产的隐形眼镜及护理液,案值达4000万余元。

黄浦区重点打击非法集资

近年来,由于黄浦区的中心区域位置,各种高档写字楼林立、各类高精尖企业云集,互联网金融和经济高速发展;但与此同时,也难免引来一些别有用心的不法分子,打着金融创新的幌子,做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甚至集资诈骗的勾当,获得高额的非法集资款。

以黄浦区检察院此前处理的一起案件为例,被告人在向老百姓推销其所谓保本付息的理财产品时,是以聚拢资金投资信托这一专业的金融概念为借口吸引投资。为了博取客户信任,涉案公司高薪从信托公司挖来员工进行宣传,还打出了“工商局备案,公证处公证”这样的广告,信誓旦旦地向投资人宣扬有工商和公证双重保障到期还款付息。

而事实证明,不少百姓都因为这所谓的双重保障而参与投资,几名被告人在短短一年多时间里非法集资2亿多元,案发后尚有1亿多元缺口无法兑付。经查证,被告人仅仅是注册了数十家有限合伙企业,把投资人以合伙人的身份加入这些有限合伙企业,并仅对入伙这一事宜到工商局进行备案,再针对投资人在入伙材料上的签名,到公证处进行签名公证。

也就是说,几名被告人所谓的备案和公证,根本不涉及非法集资的实质性内容,也无法对资金安全有任何保障作用,这只是他们利用公信力所打的一个擦边球而已。而该案的投资人多为工薪阶层和退休老人,对合伙企业工商登记和签名公证的意义并不了解,很多人投资后导致血本无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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