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各地经济数据“挤水分”广受关注,18和19日,天津市统计局和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分别刊文对此进行了“说明”。
19日,天津市统计局发布《关于天津滨海新区GDP统计口径变化的说明》(下称《说明》)称,滨海新区与其他区县交叉重复统计的部分,在计算全市GDP数据时已经剔除。所以,这次滨海新区注册统计口径调整为在地统计口径仅是统计口径变化,对全市GDP数据没有影响。
根据2017年初发布的统计数据,2016年滨海新区GDP为10002.31亿元,同比增长10.8%。当时有媒体报道称其为“全国首个迈入万亿俱乐部的国家级新区”。此次调整为6654亿元,意味着滨海新区2016年GDP缩水3348亿元,缩水幅度达三分之一。
此次滨海新区调整GDP数据,是因为更改统计口径(注册地改为所在地)。天津市统计局介绍,天津滨海新区使用注册口径统计有其历史沿革。滨海新区是在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津港保税区和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三个功能区的基础上,合并原塘沽区、汉沽区和大港区三个行政区建立发展起来的。
2009年11月,国务院正式批复滨海新区行政体制改革方案,同意撤销天津市塘沽区、汉沽区、大港区,设立天津市滨海新区,以原塘沽区、汉沽区、大港区的行政区域为滨海新区的行政区域 。
在滨海新区成立之前,这三个功能区拥有许多企业优惠政策,很多天津其他区县企业为了享受优惠政策,在三个功能区注册,但仍在原区县生产经营。
“这三个功能区为了全面反映区域内改革开放成果,按照企业注册口径进行统计核算,而除三个功能区之外的其他区县按照企业在地原则进行统计。”天津市统计局介绍称,滨海新区成立以后,由于这三个功能区是滨海新区的主体,滨海新区仍然沿用注册口径进行核算,不同于其他区县。
2017年天津市统计局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和国家统计局推进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改革的要求,将滨海新区注册统计口径调整为在地统计口径,重新核定了2016年GDP数据。
天津市统计局介绍称,按新区注册口径计算的GDP数据,不仅包括滨海新区在地企业,也包括在滨海新区注册而在天津市其他区县经营的企业,这部分企业与其他区县有重复,使得滨海新区与其他区县GDP数据之和大于全市,差额就是滨海新区与其他区县交叉重复统计的部分,但在计算全市GDP数据时已经剔除。“所以,这次滨海新区注册统计口径调整为在地统计口径仅是统计口径变化,对全市GDP数据没有影响。”
不过对于注册地在滨海新区而所在地在天津市外的企业,这一部分是否存在重复统计的部分,是否已经剔除,文章并未有相关说明。
此前18日,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也发布《关于内蒙古工业增加值数据调整的说明》称,2017年6月7日,中央第二巡视组“回头看”反馈意见指出,2016年内蒙古部分旗县区工业增加值存在水分。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举一反三,本着实事求是、求真务实的态度,迅速组成核查组分赴12个盟市逐一核实,摸清工业底数,分析了原因,责成各盟市认真整改,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依据核实情况和工业增加值核算制度,初步核算2016年全区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应核减2900亿元。根据内蒙古工业增加值占全区生产总值(GDP)比重测算,工业数据调整影响当年全区GDP总量10%左右。相应的,对历史数据也要进行修订,基本上不影响全区GDP增速。
根据2017年发布的数据,初步核算,2016年内蒙古全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8632.6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7.2%。第一财经记者据此测算,在此次调整后,2016年内蒙古GDP数据约下调至1.68万亿左右。
4月24日消息,天津市人民政府印发天津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3年上海市新入规企业超过650家,较2022年增长约150家。
前两个月,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同比增长10.2%,自去年8月份以来连续增长。
下一步,在继续加强经济回升向好基础的同时,要进一步关注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尤其是要关注对中小微企业的发展。
初步核算,一季度国内生产总值296299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同比增长5.3%,比上年四季度环比增长1.6%。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11538亿元,同比增长3.3%;第二产业增加值109846亿元,增长6.0%;第三产业增加值174915亿元,增长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