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就“鸿茅药酒”事件做出回应称,已组成检查组赴企业,责成企业将近五年来被各地监管部门对其处罚的虚假广告情况及产生原因、不良反应发生等情况向社会作出解释和公开;督促企业对药品安全性和有效性情况作出解释。进一步核查企业是否按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组织生产;对已审批的“鸿茅药酒”药品广告进行复核;监督企业落实药品安全主体责任。
严肃事故调查处理,责令中阳桃园鑫隆煤业有限公司立即停产整顿,对此起事故提级调查,成立省级事故调查组,彻底查明事故发生原因。
内蒙古全面清理偿还政府拖欠企业账款,实现无分歧账款清零。存量隐性债务规模大幅下降,高风险地区数量持续减少,地方债务风险逐步缓释。
省纪委监委、省委组织部、省委政法委、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等部门直接调度,第一时间派出工作组赶赴迁西县,会同唐山市对案件办理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对当事人举报的问题进行全面核查。
内蒙古自治区工信厅调研国家稀土功能材料创新中心建设情况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胡毅峰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案一审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