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份 主题或目标 改革主要内容 成果及不足
1982至1984年 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实行干部年轻化 机构精简:国务院机构总数由100个减为61个,省、自治区部门由50多个减为30多个,县政府部门由40多个减为25个左右。 人员精简:国务院各部门人员由5.1万人减为3万人,省、自治区、直辖市党政机关人员从18万人减为12万人。 成果:废除了领导干部职务终身制,精简了各级领导班子。 不足:未触动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管理体制,政府职能未转变。
1988年启动 转变政府职能是机构改革的关键 机构人员精简:国务院部委由原来的45个减为41个,直属机构从22个减为19个,非常设机构从75个减为44个,人员编制减少了9700多人。 成果:首次提出"转变政府职能是机构改革的关键"这一命题。不足:精减后的机构很快又膨胀起来。
1993至1995年 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 机构人员精简:国务院机构总数从86个减少到59个,人员减少了20%。新设了国台办和国新办。 成果:首次提出机构改革的目的是适应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 不足:工业专业经济部门合并、撤销的少,保留、增加的多。
1998至2002年 消除政企不分的组织基础 机构人员精简:撤销15个部委,新组建4个部委,更改名称3个部委,国务院组成部门由原来的40个减少到29个,人员从32000人减少到16000人。到2002年6月,全国各级党政群体机关共精简行政编制115万名。 成果:撤销几乎所有工业专业经济部门,政府职能转变有了重大进展,为政企分开提供了组织保障。历次改革中的成效和影响最大,具有历史转折性意义。
2003年启动 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 体制改革: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健全金融监管体制,继续推进流通体制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和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建设。 成果:抓住了当时社会经济发展阶段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 不足:地方改革没有取得预期的成果,政府职能转变的效果不十分显著。
2008年启动 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制 部门合并:突出"三权分立"的思路,部门大量合并,对一些职能相近的部门进行整合。 新组建:工业与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能源局等。 成果:此次改革不是历次改革中部门撤销合并最多的一次,但却是机构整合力度最大的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