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3·15"来临前夕,阿里巴巴突然发动了一场自我"整风运动"。“过去的一个多月,我很痛苦,很纠结,很愤怒……”阿里巴巴集团董事会主席马云在内部邮件中如此表示,称公司要“刮骨疗毒”。
让马云感到"痛苦"、"愤怒"的是,阿里巴巴调查发现,其香港上市公司去年存在数量逾千名的"中国供应商"客户涉嫌欺诈。马云认为这突破了阿里巴巴价值观的底线。
阿里巴巴集团旗下B2B公司——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宣布,公司CEO卫哲及COO李旭晖因2010年有1107名客户存在欺诈行为而引咎辞职。 阿里巴巴到底发生了什么?这一事件的内外因素,又到底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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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与个人曝光自己的失信,总会为此付出短期代价,但从长期来看,他们将充分享受到客户所带来的收益。 在很多人看来,外无监管压力、内无行政压力,公司经营大体正常,阿里巴巴却自曝公司内部情况,这在中国的上市企业中堪称特例。此种做法究竟有何意义?
面对1107名客户存在欺诈行为,能够自曝家丑,承认直销团队的员工默许甚至参与协助骗子公司加入平台,并要求管理层承担主要责任、以CEO引咎辞职的方式表明企业的立场和态度,放诸"为了利润故,诚信皆可抛"的商业环境之中,阿里巴巴的选择的确有些特立独行。 但,诚信与责任本不只是为企业锦上添花,更不是可有可无的东西,某种程度上,诚信与责任恰恰是企业的立身之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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