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还是在于戒除政府的隐性担保,构建市场约束机制、行政监管机制和司法救济机制之间彼此契合的多维制度环境。
极有必要在金融市场监管改革方案中引入“功能监管”的理念,即依据金融体系的基本功能来设计监管制度,实现对金融业跨产品、跨机构、跨市场的协调。
限制交易自由导致产权保护被削弱,很多情况下这不但损害了产权人的利益,也让社会弱势群体的境遇变得更加糟糕。
上海交大凯原法学院副教授、科斯法律经济学研究中心执行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