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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8/14

14:08【工信部就工业互联网标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据工业和信息化部8月14日消息,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业互联网的指导意见》,规范工业互联网标识服务,推动工业互联网标识发展和应用,促进工业互联网健康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编制了《工业互联网标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根节点运行机构应当取得“互联网域名根服务器设置及其运行机构”许可。国家顶级节点运行机构、标识注册管理机构应当取得“互联网域名注册管理机构”许可。标识注册服务机构应当取得“互联网域名注册服务机构”许可。递归节点运行机构应当取得“域名解析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未取得许可,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从事工业互联网标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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