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16:09【两部委:出台物流企业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通知指出,自2018年5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对物流企业承租用于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的土地,减按所属土地等级适用税额标准的50%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