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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登新:联合惩戒行动全面升级,拒缴社保企业将成过街老鼠

第一财经 2018-11-30 09:55:21

作者:董登新    责编:任绍敏

两项重大措施出台,将会极大地封堵社保参保与五险缴费的巨大漏洞。

11月29日,国家发改委、央行、人社部、中组部、中宣部等28部门联合签署了《关于对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

这些部门还有中央编办、中央文明办、中央网信办、工信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住建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商务部、卫健委、应急管理部、国资委、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国际发展合作署、医保局、银保监会、证监会、民航局、外汇局、铁路总公司。

众所周知,社保五险(养老、医保、失业、工伤、生育)是每个劳工的基本权益和法定福利,它是全体劳工实现体面劳动、有尊严生活的最基本保障。同时,它也是国际劳工组织公认的劳工基本人权之一,任何企业无权剥夺或侵害劳工的这一合法权益。

社保五险是全国统一强制推行的最重要社会保障制度,所有企业都必须依法执行,任何企业都不允许、也不可能有例外。参加社保五险并及时足额缴费,是每一家企业诚信守法经营的道德底线和法律红线,不得触碰。参加社保五险并及时足额缴费,这也是企业必须承担的基本社会责任,它体现的是社会公平与正义。

过去,社保五险一直致力于制度扩面及全员覆盖,但是,它却无力顾及“罚不责众”的中小微企业拒绝参加社保或瞒报、漏缴、少缴五险费用,而广大弱势劳工却又缺乏社保意识及维权意识,因此,这在一定程度上纵容了一些不良企业知法犯法、公然拒绝参加社保的违法行为。

为了给企业减负,政府可以依法减税降费,但这并不等于企业可以任性地拒绝参加社保,更不可以公然拒缴、少缴或漏缴五险费用,一旦社保缴费标准确定,企业就必须依法执行。这是企业法定的社会责任,也是不可推卸的法律责任。

如今,我们有两项重大措施出台,将会极大地封堵社保参保与五险缴费的巨大漏洞。

第一,从2019年1月1日起,社保五险缴费将由权威的税务机构统一征缴、强制征收,这对于全面掌握企业信息的税务机构来讲,“税费合一”的征缴机制将会事半功倍,它不但会降低社保征缴的管理成本,提高工作效率,更重要的是,它将对不良企业拒绝参加社保或少缴、漏缴、不缴五险费用的非法行为产生极大的震慑效果及监督作用。这是过去的社保经办机构所无法、无力达到的境界,这才是真正对广大劳工合法权益的有效维护措施。

第二,11月29日 ,国务院27部委及铁路总公司共同发布联合惩戒社保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的合作备忘录,这是一枚重磅炸弹,也是社保失信联合惩戒行动的一次“全面升级”。

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将以下9种社保失信企业及相关当事人列为联合惩戒对象

(1)用人单位未按相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且拒不整改的(企业拒绝参加社保五险);

(2)用人单位未如实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且拒不整改的(企业瞒报参保人数);

(3)应缴纳社会保险费却拒不缴纳的(企业拒缴、少缴五险费用);

(4)隐匿、转移、侵占、挪用社会保险费款、基金或者违规投资运营的;

(5)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参加、申报社会保险和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或社会保险待遇的;

(6)非法获取、出售或变相交易社会保险个人权益数据的;

(7)社会保险服务机构违反服务协议或相关规定的;

(8)拒绝协助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经办机构对事故和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的;拒绝接受或协助税务部门对社会保险实施监督检查,不如实提供与社会保险相关各项资料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

拒缴社保的企业将成为真正的“过街老鼠”。

凡是社保失信的企业及相关人员,将会遭受全社会的全面封杀及严厉惩戒。

(作者系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中国养老金融50人论坛核心成员)

第一财经获授权转载自“养老与投资”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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