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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与香港证监会就跨境受监管机构监管合作及交换信息事宜签署谅解备忘录

证监会网站 2018-12-03 16:25:33

责编:李燕华

《备忘录》的签署有利于深化内地与香港证券监管机构在证券基金行业的跨境监管合作和信息交流。

近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与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香港证监会)共同宣布,双方正式签署《关于跨境受监管机构监管合作及交换信息谅解备忘录》。

《备忘录》的签署有利于深化内地与香港证券监管机构在证券基金行业的跨境监管合作和信息交流,促进两地跨境证券基金经营机构不断提升合规运作水平和服务能力,进一步强化投资者保护,有效防控金融风险,推动内地与香港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更好服务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对外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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