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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答一财: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管可以有一个长期的、稳定的预期

2018-12-07 23:21:10

作者:郭丽琴    责编:胥会云

现在很难回答下次调整在什么时候,但是至少就行业和消费者来讲,可以有一个相对比较长期的、稳定的预期。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18年12月7日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请商务部部长助理李成钢、财政部关税司司长冯晋平、海关总署口岸监管司司长王炜介绍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过渡期后有关政策,并答记者问。

在回答第一财经记者提问时,商务部部长助理李成钢表示,因为跨境电商是新业态、新模式,对它的监管有个不断完善的过程。未来政策会需要做什么样的调整,还要根据实践发展的情况做相应研究和探讨。李成钢说,现在很难回答你下次调整在什么时候,但是至少就行业和消费者来讲,可以有一个相对比较长期的、稳定的预期。

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商务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于11月28日联合印发了《关于完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了过渡期后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有关监管安排。明确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按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监管,不执行首次进口许可批件、注册或备案要求。

与此同时,财政部牵头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清单和税收政策进行了调整完善,有关文件也已正式出台。在商品清单方面,新增群众需求量大的63个税目商品,税目总数达到1321个。在交易限值方面,将单次交易限值由目前的2000元提高至5000元,将年度交易限值由目前的每人每年2万元提高至2.6万元,今后还将随居民收入提高相机调增。

第一财经记者郭丽琴现场提问

第一财经:请问两个问题。第一,中国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监管的政策已经获得了第三次按照个人物品监管的延期,请问本次延期的时限有多久?是不是永久延期?未来会不会发布进一步明确的监管方式?

第二,财政部近期公布了新增群众需求量大的63个税目的商品,除了群众需求量大之外,选择这63个税目有什么具体标准?此外,有没有考虑中美贸易摩擦或者其他摩擦的因素,纳入了一些已经被加征关税的产品。未来这个清单目录会不会有进一步扩大的可能?

商务部部长助理李成钢:刚才我说了,在原来过渡期监管政策的时候,我们都是说“暂按个人自用物品监管”,这次过渡期之后的新政,第一,把这个“暂”字拿掉了,这也就意味着这次新政将会是一个相对长期的安排,这有利于跨境电商企业做更长期的商业谋划。第二,因为跨境电商是新业态、新模式,对它的监管有个不断完善的过程。未来政策会需要做什么样的调整,我们还要根据实践发展的情况做相应研究和探讨。所以,现在很难回答你下次调整在什么时候,但是至少就行业和消费者来讲,可以有一个相对比较长期的、稳定的预期。

财政部关税司司长冯晋平:先说清单的问题。在前期调研过程中,电商企业普遍反映,2016年公布的前两批清单商品范围总体合理,基本满足了大多数消费者的购物需求。结合近两年电商发展的实际情况,也根据其他方面反映出来的老百姓生活方面迫切需要进口的一些商品,为满足国内消费升级需求,我们对这个清单进行了调整。这个清单刚才我介绍了,共新增63个税目商品,主要涉及部分食品、纺织服装、鞋靴、首饰、小家电、文体用品、健身器材等商品类别,具体包括刚才说的葡萄汽酒、麦芽酿造的啤酒、望远镜、电子游戏机、滑雪靴、旱冰鞋等,其中也涵盖了蒸汽眼罩、家用粉尘仪、剃须刀刀头等国内“网红”商品。

第二,关于下一步调整的问题。跨境电商具有发展迅速、商品多样化、更新快的特点。财政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根据这些特点,并综合考虑整个跨境电商发展、消费者需求、监管条件等情况,对跨境电商进口商品清单适时进行调整。

有关你提到是否考虑到中美贸易摩擦的因素,就是刚才所说的,跨境电商零售商品是国内消费者通过跨境电商渠道进口的个人自用的最终商品,国内消费者在购买时,是难以区分所购商品的原产地的,所以清单商品范围的调整,一是针对跨境电商发展迅速、商品多样化、更新快的特点,选择近年来消费需求比较旺盛的一些商品,这里面各个国家的产品都有。二是从降低监管风险的角度,尽可能选择满足过渡期后监管安排中监管要求的商品。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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