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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天琦:外汇局已处置非法外汇保证金网站600余家

第一财经 2018-12-08 15:06:00

作者:杜川    责编:林洁琛

“互联网虽然无国界,但是金融牌照必须有国界,跨境金融服务不可‘无照驾驶’。”国家外汇管理局总会计师孙天琦表示。

“互联网虽然无国界,但是金融牌照必须有国界,跨境金融服务不可‘无照驾驶’。”12月8日,在2018第二届中国互联网金融论坛上,国家外汇管理局总会计师孙天琦介绍,国家外汇管理局已处置非法外汇保证金网站600余家,外汇局处置非法网络交易平台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孙天琦介绍,目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已处置非法外汇保证金网站600余家。其中,关闭572家非法外汇交易网站;整改清退18家非法外汇交易网站(删除网站中有关外汇交易内容);约谈16家非法外汇交易网站(承诺整改,删除相关外汇交易内容);另有3家移交公安机关。

所谓外汇保证金,也称外汇按金,一般指客户投资一定数量的资金作为保证金,按一定杠杆倍数在扩大的投资金额范围内进行外汇交易。

据了解,目前境外一些国家,如澳大利亚、英国、新西兰、美国等国家允许符合条件的机构开展外汇保证金交易,但也实施了较严格的监管,而我国尚未开放外汇保证金交易。

“目前,我国尚未开放外汇保证金交易,我国境内所有提供外汇保证金交易的网站均为非法。”孙天琦表示。

根据1994年发布的《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安部关于严厉查处非法外汇期货和外汇按金交易活动的通知》(证监发字〔1994〕165号)规定,未经批准,任何机构擅自开展外汇按金交易,属于违法行为;客户(单位和个人)委托未经批准的机构进行外汇按金交易,也属违法行为。

近年来,基于互联网的非法外汇保证金业务趋于活跃,一些境外网站向我国境内非法提供外汇保证金业务,主要体现为两种模式:一种是,境内机构“披洋皮”在境外设立网站返程向境内提供跨境金融服务;另一种是,境外平台通过互联网跨境在我国境内开展外汇保证金交易,在我国境内乔装打扮为培训公司、咨询公司等,在我国拓展市场,突破我国关于禁止开展外汇保证金交易的禁止性规定。

“有些‘外汇交易平台’自称持有境外监管部门颁发的牌照(如自称已获得英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塞浦路斯等金融监管部门颁发的牌照并受其监管等),杠杆率可达到一比数百甚至上千。”孙天琦称。

非法外汇保证金交易严重损害消费者、投资者的利益。值得注意的是,监管部分在实践中还发现了其他提供类似非法跨境服务的行为。例如,居民境外购房;居民境外炒股、期货和贵金属;居民通过互联网、APP等参与境外赌博、赌球等。

孙天琦表示,居民境外购房属于我国尚未开放的资本项目交易,外汇政策也不支持,如涉及违规操作,将会予以重罚。

此前,针对居民境外炒股、期货和贵金属等现象,证监会也提示过相关风险。“目前境内居民境外炒股只有沪(深)港通、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制度(QDII)等合法渠道,其他渠道开展境外炒股,并无任何资金保障和法律保障。”孙天琦称。

针对相关外汇风险活动,监管部分已多次发布风险提示。例如,2018年9月,人民银行、公安部、外汇局公开发布风险提示,强调外汇保证金交易在我国境内为非法,警示公众不要参与此类平台交易,避免财产损失。此前,互金协会也已先后两次发布关于警惕非法外汇保证金交易的风险提示,提示公众避免财产损失。

孙天琦认为,亟需提高跨境金融服务监管能力。初期,可要求外资以设立商业存在方式提供金融服务;中长期来看,需逐步提高我国金融服务市场开放水平,同时完善建立一套与开放程度相匹配的监管体系。但他同时强调,互联网虽然无国界,但是金融牌照必须有国界,跨境金融服务不可“无照驾驶”。

他还表示,要加强跨境金融服务的全球治理。要强调交易留痕,境内境外穿透式监管,线上线下穿透式监管。要在双边和多边层面,加强国际监管合作,探索形成全球最佳监管标准,防范监管套利。

“FinTech创新要有底线。”在跨境金融服务方面,孙天琦认为,FinTech具有“双刃剑”作用。

他表示,FinTech可以冲破市场壁垒,促进金融市场开放。有利于推动金融创新,交易更加快速、便捷、安全,也有利于实现“普惠金融”。但FinTech发展,也会助长跨境违法违规金融服务,导致风险跨境传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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