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深圳市住房制度改革要求,深圳市住房建设局会同市司法局等部门起草了《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建设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和《深圳市人才住房建设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为保证立法的科学性、民主性,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及说明予以发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19年5月28日18:00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门户网站(http://zjj.sz.gov.cn)“互动交流-民意征集-征集主题”或者深圳市司法局门户网站(http://sf.sz.gov.cn)“互动交流-民意征集-当前征集”栏目在线提交意见。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8号设计大厦919室市住房建设局住房改革与发展处(邮编:518031),或者深圳市福田区市民中心西C5080室市司法局立法和规范性文件审查二处(邮编:518035)并请在信封上注明“立法征求意见”字样。
附件:
1.《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及起草说明;
2.《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建设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及起草说明;
3.《深圳市人才住房建设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及起草说明。
附件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深圳市司法局
2019年4月29日
落实新“国九条”第一波。
将首发企业随机抽取检查的比例由5%大幅提升至20%,并相应提高问题导向现场检查和交易所现场督导的比例,调整后,现场检查和督导整体比例将不低于三分之一。
意见稿提出,保险机构应当于每年一季度向金融监管总局或其派出机构报送上一年度欺诈风险管理体系有效性评价报告。
市场监管总局对《经营者反垄断合规指南》进行了修订,形成了《经营者反垄断合规指南(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是“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工作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