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管理,财政部、水利部制定了《水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办法》指出,水利发展资金鼓励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民办公助等方式,加大对农户、村组集体、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施项目的支持力度;鼓励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开展项目建设,创新项目投资运营机制;遵循“先建机制、后建工程”原则,坚持建管并重,支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和水利工程建管体制机制改革创新。
财政资金、金融信贷、社会资本共同发力的水利投融资格局基本形成。
水利领域全口径安排国债资金额度,超过了本次增发国债总规模的一半。
围绕今年6月底前项目开工的要求,各地逐项目制订前期工作计划,对已完成审查审批项目,抓紧做好招投标、三通一平等准备工作,能开早开。
关锡璠表示,进一步深化国家和地方工作机制上下联动,协同配合,指导各地发展改革部门依托本地区工作机制,切实发挥增发国债工作牵头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