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发改委发布关于对房地产企业发行外债申请备案登记有关要求的通知,通知指出,房地产企业发行外债只能用于置换未来一年内到期的中长期境外债务。
通知称,房地产企业在外债备案登记申请材料中要列明拟置换境外债务的详细信息,包括债务规模、期限情况、经发改委备案登记情况等,并提交《企业发行外债真实性承诺函》。
通知称,房地产企业发行外债要加强信息披露,在募集说明书等文件中需明确资金用途等情况。
通知指出,房地产企业应制定发行外债总体计划,统筹考虑汇率、利率、币种及企业资产负债结构等因素,稳妥选择融资工具,灵活运用货币互换、利率互换、远期外汇买卖、期权、掉期等金融产品,合理持有外汇头寸,保持境内母公司外债与境外分支机构外债、人民币外债与外币外债、短期外债与中长期外债、内债与外债合理比例,有效防控外债风险。
千方百计稳定和促进就业。同时,健全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推动居民工资收入合理平稳增长,多渠道提高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
展望2024年,中美货币政策周期错位有望得到改善,预计我国跨境资金流动将更趋平衡。
2023年末,我国外债负债率为13.7%,债务率为69.7%,偿债率为7.6%,短期外债与外汇储备的比例为42.1%,上述指标均在国际公认的安全线以内,我国外债风险总体可控。
经济体系是一个典型的共择系统,政策制定以敬畏市场为起点和归宿,深挖和对焦市场痛点,将政策融入市场逻辑,真正将政策转化为市场信用,内化为市场经营主体内驱力,打通市场任督二脉。
积极支持和指导区域内优质企业稳定预期、增强信心,合理开展中长期外债融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