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深交所发布公告称,经查明,长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能在2019年4月30日前披露2018年年度报告和2019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对长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ST长生4月19日晚发布预计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的公告称,鉴于公司银行账户仍处于冻结状态,无法支付年报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因此尚未找到年报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公司原定于2019年4月24日、2019年4月26日披露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和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从目前情况来看,公司预计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上述定期报告。
根据公告,2018年7月,因长生生物全资子公司长春长生狂犬疫苗事件影响,公司及长春长生的全部银行账户均被司法冻结,截至目前,上述账户仍处于冻结状态。
根据公告,公司股票于2019年3月15日起暂停上市,暂停上市期间为六个月,暂停上市后,深交所后续将会对公司股票作出是否终止上市决定,如果被终止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将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期限为三十个交易日。
5月10日午间,*ST长生发布公告称,公司于5月10日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因公司未能在2019年4月30日前披露2018年年度报告和2019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立案调查。
6月17日晚间,*ST长生公告称,全资子公司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收到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依照规定,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裁定准予强制执行申请执行人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被执行人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作出的吉食药监药行罚【2018】17 号行政处罚决定第二项中的“没收违法所得 1,891,978,172.89 元,处违法生产、销售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Vero 细胞)货值金额三倍罚款 7,212,301,996.02 元,罚没款共计 9,104,280,168.91 元。”
6月27日晚,*ST长生发布公告称,公司全资子公司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长春长生”)收到《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法院认为,长春长生公司因违法经营受到罚款、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等行政处罚,已处于停产状态,明显缺乏清偿能力,裁定受理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公司对长春长生公司破产清算申请。
复苏态势如何?
深交所:本周对“*ST左江”等涨跌异常证券进行重点监控
2024年以来,恒大地产、佳兆业、奥园集团等多家地产公司均收到交易所公开谴责处分。
上交所表示,发行人最近12个月内因未按时披露定期报告的违规行为被上交所实施纪律处分,但其未及时整改并再次出现同类违规行为,违规情节严重。
机构认为,中期看,随着稳增长政策的密集出台,经济修复进程有望加速,增量资金或重回抓反弹阶段,关注量能同步放大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