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筹划,是站在新个税改革之后这个大背景下进行的,新个税来临之后,我们很多比较传统的筹划方法,应该说根本没有必要了,有哪些没有必要了呢?举几个例子,第一种削峰平谷,填填补补,比如说我们有很多朋友可能是从事销售行业等类似的行业,可能一年的收入非常不平滑,这个时候我们很多人就可以通过,把高的月份的收入挪到低月份收入,削峰平谷这样的方式填填补补,来平滑我们全年的收入达到一个个税筹划的目的。在改革之后,这就完全没有必要的,因为我们的这个全年的工资薪金,是按年征收,而不是按月来征收了。第二种筹划,大笔收入分次拿,也没有必要了,以前在改革之前,尤其是劳务报酬这一块,我们普遍是存在大笔收入分次拿的情况。第三个劳务报酬工资化,也不行了。以前因为工资薪金适用的税率,平均来说是要比劳务报酬高的,所以很多人通过不签订工资薪金的这种雇佣合同,进行一个劳动服务的方式,获取劳务报酬的方式,来尽可能地少缴个人所得税,现在我们采取综合分类相结合的模式,劳务报酬也被归到综合所得里面去了,适用统一的3%到45%的七档超额累进税率。这样的话,就没有必要进行劳务报酬和工资薪金之间的相互转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