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15日,美国政府宣布,对自华进口的约3000亿美元商品加征10%关税,分两批自2019年9月1日、12月15日起实施。美方措施导致中美经贸摩擦持续升级,极大损害中国、美国以及其他各国利益,也严重威胁多边贸易体制和自由贸易原则。
针对美方上述措施,中方被迫采取反制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际法基本原则,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对原产于美国的5078个税目、约750亿美元商品,加征10%、5%不等关税,分两批自2019年9月1日12时01分、12月15日12时01分起实施。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将继续开展对美加征关税商品排除工作。750亿美元商品清单中,经审核确定的排除商品,按排除办法,不加征我为反制美301措施所加征的关税;未纳入前两批可申请排除范围的商品,将纳入第三批可申请排除的范围,接受申请办法将另行公布。
中方采取加征关税措施,是应对美方单边主义、贸易保护主义的被迫之举。中方再次重申,对于中美两国,合作是唯一正确的选择,共赢才能通向更好的未来。希望中美双方以相互尊重、相互平等和言而有信、言行一致为前提,以双方都能接受的方式解决分歧,积极构建平衡、包容、共赢的中美经贸新秩序,共同维护并推动改革完善多边贸易体制,促进与世界上其他国家的互利共赢合作。
中方阐明了在台湾、经贸科技、人文交流等问题上的立场,要求美方停止干涉中国内政,停止阻碍中国发展,停止对中国企业无理制裁,停止对华经贸科技打压。
我们希望美方与中方共同努力,落实好两国元首会晤和通话重要共识,持续加强经贸领域沟通合作,为两国企业贸易投资活动创造良好环境,推动中美经贸关系向前发展。
国务院总理李强28日在京会见由美国商会会长兼首席执行官克拉克率领的访华团。
双方同意继续保持沟通。
双方应共同落实好两国元首旧金山会晤重要共识,继续用好中美经济工作组渠道,深化交流合作,积累共识成果,稳定和发展中美经济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