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发布关于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积极引导家庭农场领办或加入农民合作社,开展统一生产经营。探索推广家庭农场与龙头企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的合作方式,创新利益联结机制。健全土地经营权流转服务体系,鼓励土地经营权有序向家庭农场流转。
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通过现有渠道安排资金,采取以奖代补等方式,积极扶持家庭农场发展,扩大家庭农场受益面。支持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作为项目申报和实施主体参与涉农项目建设。支持家庭农场开展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和品牌建设。对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给予农业用水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家庭农场生产经营活动按照规定享受相应的农业和小微企业减免税收政策。鼓励金融机构针对家庭农场开发专门的信贷产品,在商业可持续的基础上优化贷款审批流程,合理确定贷款的额度、利率和期限,拓宽抵质押物范围。
要坚决扛起保障国家粮食安全责任,全力抓好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确保把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上。
充分认识抓好今年春季农业生产的特殊重要性,环环紧扣抓好春季田管、春耕备耕、大面积单产提升等工作,全力以赴夺取夏季粮油丰产丰收,夯实全年粮食和农业丰收基础。
以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为底线,以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提升乡村建设水平、提升乡村治理水平为重点,强化科技和改革双轮驱动,强化农民增收举措。
文件指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必须坚持不懈夯实农业基础,推进乡村全面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