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由光明区科技创新局制定的《光明区支持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正式对外发布,该《措施》包括7个方面共22条措施。在培育创新主体方面,对于规模以上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研发费用,给予最高50万元资助等。支持创新载体方面,对新认定的国家、省、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给予运营主体最高3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资助等。在建设创新平台方面,对经国家、省、市新认定的新型研发机构,按实际投入费用的30%,给予最高1000万元补贴等。(深圳特区报)
完善金融支持供应链的服务体系。研究建立产业支持导向、普惠小微导向的金融监管考评机制。
紧紧围绕宜居城市建设,抓紧抓好保障性住房建设筹集、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城中村改造、建筑业转型升级、城市建设品质提升、安全生产等重点工作。
加强新能源汽车与电网融合互动。原则上新建充电桩统一采用智能有序充电桩,按需推动既有充电桩的智能化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