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因核心高管离职创立竞争企业引发的竞业限制纠纷案。林海原系百度公司的一名高管,于2018年3月30日辞职。2018年5月14日,林海经过筹备,作为唯一股东发起设立海林上海公司,经营范围为人工智能行业应用软件开发等,其担任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后林海又陆续投资设立了多家企业,并担任董事、高管等职位。一审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林海违反了竞业限制义务,应当继续履行,并按约返还竞业限制补偿、支付违约金。结合林海离职前担任岗位的涉密程度、竞业限制经济补偿所占林海月基本工资的比例、林海违约的方式及时间等,一审法院判定林海返还竞业限制补偿金89万余元,并酌情判决其支付竞业限制违约金26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