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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踪|“戒烟”还是“制烟”?这位创业者的二审判了

2019-10-23 22:37:35

作者:马纪朝    责编:刘泽南

以“戒烟”创业的易涛被控“制烟”,现二审判定“有罪”,但免予刑事处罚

还记得那位以“戒烟”产品创业,却被指控非法生产烟草产品的易涛吗?

今年3月1日,本报以《一位创业者的牢狱之灾:他在生产戒烟产品还是私造卷烟》为题报道了这位创业者的遭遇。

在一审因生产销售戒烟产品被一审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处罚金30万元后,近日,易涛向第一财经1℃记者发来了再审判决书。二审判决书显示,易涛犯非法经营罪,但免予刑事处罚。

再审判决

2017年10月30日,金水区法院在一审判决中指出:被告人易涛违反国家规定,未经许可从事国家专营的烟草生产和销售行为,扰乱市场秩序,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判决被告人易涛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30万元。

一审判决之后,易涛提起上诉。2018年2月2日,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原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为由,作出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原审法院重审。

今年10月14日,金水区法院做出了再审判决。在易涛向1℃记者发送的这份再审判决书中,金水区法院认为,易涛违反国家规定,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扰乱市场秩序,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公诉机关指控易涛犯非法经营罪罪名成立。

同时,金水区法院又在判决书中指出,查扣的易星戒烟灵、本草清肺戒烟灵等,是按照易侧位发明的“戒烟的烟及其制作方法”,使用烟草专用机械生产的,易涛的主观恶性及社会危害相对较小,犯罪情节轻微,可免予刑事处罚。

最终,金水区法院做出了“被告人易涛犯非法经营罪,免予刑事处罚;扣押在案的涉案物品依法予以没收”的判决。

案件回顾

易侧位是易涛的父亲。1995年,易侧位注册河南天声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声公司),经营范围包含戒烟产品的生产销售。

天声公司成立后,易侧位任法定代表人,正式开始了戒烟产品的生产销售工作,2005年其子易涛也加入公司,任总经理。

2016年1月5日,郑州市烟草专卖局北城分局工作人员对天声公司和生产工厂进行查处,查处理由为涉嫌非法生产卷烟。查处后,对生产的卷烟及设备进行暂扣,将卷烟送至国家烟草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进行抽样检测,检测后发现该批卷烟中含有烟草成分。后经国家烟草质量检验中心检测报告判定为卷烟。

2016年1月25日,易涛被拘留。2017年10月30日,金水区法院一审判决易涛有期徒刑五年,2018年底,易涛在羁押近3年后,被取保候审。

面对“易涛犯非法经营罪,免予刑事处罚”的再审判决,易涛说,自己已经当庭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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