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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新闻出版署:网络游戏企业不得为未满8周岁的用户提供游戏付费服务

第一财经 2019-11-05 13:14:53

责编:殷晴妍

国家新闻出版署近日发出《关于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通知》。

《通知》指出,规范向未成年人提供付费服务,规定网络游戏企业不得为未满8周岁的用户提供游戏付费服务;同一网络游戏企业所提供的游戏付费服务,8周岁以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用户,单次充值金额不得超过50元人民币,每月充值金额累计不得超过200元人民币;16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用户,单次充值金额不得超过100元人民币,每月充值金额累计不得超过400元人民币。(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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