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新闻发言人高峰14日称,中方多次强调贸易战由加征关税起,也应该由取消加征关税止,这符合中美两国利益,也符合世界利益。取消加征关税幅度应充分体现中美第一阶段协议的重要性,这一重要性应由双方共同估量。现在双方正就此进行深入讨论。
调整《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商品加征关税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25年第4号)规定的加征关税税率,由34%调整为10%,在90天内暂停实施24%的对美加征关税税率。
自2025年5月14日12时01分起,调整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商品加征关税措施。
美国将修改2025年4月2日第14257号行政令中规定的对中国商品(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商品)加征的从价关税,其中,24%的关税在初始的90天内暂停实施。
双方围绕落实1月17日中美元首通话重要共识进行了坦诚、深入、具有建设性的沟通,达成一系列重要共识,会谈取得实质性进展。
双方一致同意建立中美经贸磋商机制。